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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私自占用公共用地做私家车位和在老居民小区增设公共停车场的报告

2018-4-12 8:32:19发布147次查看
关于禁止私自占用公共用地做私家车位和在老居民小区增设公共停车场的报告
尊敬的市长:
最近有很多居民小区的私家车主为了自己的方便在小区道路等公共用地上立地桩加锁占为自己的停车位。这种行为无疑的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侵占公共资源的违法行为,希望政府进行整治。
随着私家车的普及很多老居民小区没有足够的停车位,有的车主为了自己的方便就在小区道路等公共用地上立地桩加锁占为自己的停车位。小区道路绝大部分都是消防通道,立地桩后给居民出行和消防增加了路障,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小区道路是国有公共资源,私家车主立地桩加锁占为自己的停车位是一种擅自侵占公共资源的违法行为,政府部门应该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依法终止这种违法行为。政府部门更不能视而不见不闻不问。
禁止擅自占用公共用地做私家车位是合理合法的,应立即消除非法设置的立地桩加锁的现象。政府部门也应该有计划有步骤的在老居民小区增设停车场,没有闲置地的可以建立体停车场有偿服务。
市民:杨庆湘 2015年1月23日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交警管理的权限为市政道路。小区道路应该由社区部门管理。小区如停车确有困难,可通过社区、街道反映,由他们在辖区利用空坪隙地规划为停车位,报长沙市停车管理办公室,经审批同意后实施。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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