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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退伍士兵安置问题

2018-4-12 2:58:35发布62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你好:
我是09年应征入伍,11年退伍的普通士兵.我的爸爸是湖大内退职工,妈妈是无业人员。09年入伍时新的兵役法没有颁布,我是城镇户口,所以按照国家政策我是拿着安置卡去的,11年退伍回来我按照一切正常手续回武装部报道,在12年4月份在岳麓区民政局退伍安置办得知,一个是货币化安置,一个是安排到我父母单位。因为我妈妈是无业人员,我只好选择去湖南大学。接着便是恶梦的一年半开始了。湖南大学人事处各种借口搪塞忽悠我们,然后搪塞不过去了就拿出湖南大学2009年发布的文件。文件具体内容是09年以后包括09年以后应征入伍的湖南大学子弟一律不接收安排工作,发布时间是2009年11月1日。而我们在验兵政审期间湖南大学没有任何单位任何领导通知我们这个文件,而且在我当兵的两年期间湖南大学没有任何单位或者领导通知我们关于这个文件的内容。而我本人更是退伍回家大半年后才得知有此文件。我们迫于无奈只好求助岳麓区民政局退伍安置办,结果湖南大学人事处对于退伍安置办的工作人员各种忽悠撒谎。就业安置从我2011年11月底退伍回来一直拖到今天2013年5月28号。下午通知我们去开会,会议有三名11年退伍回家的普通士兵和家长,还有湖南大学人事处处长副处长还有岳麓区退伍安置办的曾科长,还一名自称是湖南省民政厅退伍安置处的吴处长,至始至终,这名吴处长没有拿出任何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明,开会时宣称湖南大学09年发布的文件是合法的,货币化安置是正确的,没有起到公平公正的作用,完全是偏向湖南大学的。这名吴处长我拍有照片,还有当时的录音材料,希望帮忙证明湖南省民政厅退伍安置处是否有此人,希望政府能妥善公正的帮我解决好这个历史遗留问题,也希望政府能证实湖南大学2009年11月1日发布的文件是不是抵抗国家的政策,我现在是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该想的办法我都试过了,只希望领导能给我们退伍兵讨回一个公道
退伍兵罗霄
2013年5月28日
你好,根据《兵役法》及《长沙市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退役士兵安置坚持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各单位有安置本单位的职工子女的义务。但是,安置方式包括了就业安置和自谋职业货币补偿安置两种,据我们了解,湖南大学并未明确拒绝接收安置任务,对2009年以后退役的子弟采取自谋职业货币补偿方式,是符合政策规定的。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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