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长沙县黄兴镇政府的工作态度吗?真可笑!
本人是长沙县黄兴镇黄兴新村白龙组一位村民,曾在2013年7月30日和2013年8月20日两次请市纪委督促长沙县立案调查廖德其等骗取国家拆迁资金的行为,2013年8月20日,长沙县黄兴镇对此事的答复如下:
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已获悉。
关于你所反映黄兴镇黄兴新村白龙组廖德其等骗取国家拆迁资金行为的信件,我们已于2013年8月16日再次收到,我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已由镇纪委牵头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如实告知于你。
1、关于廖德其的孙子廖晨轩的问题:我们从黄兴派出所调取的资料中查出,廖德其之子廖凤武于2010年4月26日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黄绎堡乡海雪靓结婚,于2011年12月8日生育一男孩廖晨轩,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黄绎堡乡介绍信、海雪靓户籍证明、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均在黄兴派出所存档。
2、关于廖德其拆迁后又在原组老屋地基建房的问题:我们已组织县国土执法中队进行调查,按照货币安置政策进行拆迁、且已农转非的人员,是否可以再在农村建房,近期内将会给你答复。
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0日
根据答复的情况,我们要求长沙县黄兴镇对具体情况重新调查,并提出意见如下:
2013年8月20日,黄兴镇纪委一名同志给我们打电话告知对此事的调查结果,与黄兴镇在此次回复中反映的一样,今年年初因廖德其要求我组对廖晨轩进行集体利益分配,我组曾到黄兴派出所进行核查,黄兴派出所也说资料齐全。而目前我组对海雪靓于2011年11月16日在白龙组举行结婚仪式未见怀孕,却在2011年12月8日分娩廖晨轩一事存在疑问,黄兴镇纪委仅通过对廖晨轩的上户资料进行核查就得出结果,显然是在敷衍了事,难道这就是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吗?调查人员有没有见到廖晨轩本人?有没有和当事人廖德其和廖凤舞、海雪靓等进行调查对质?参与拆迁征收的重点办有没有见到廖晨轩本人?据了解,相关资料(介绍信、出生医学证明)都可以找办假证的办到, 黄兴镇纪委有没有到出生医学证明所在的医院去核实?恐怕像它们这种工作态度也不会去调查,拆迁征
收关系到国家资金的使用,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绝不允许虚报人口骗取,请市纪委督促长沙县对此事再次进行调查,确保国家利益不受损失,不然在拆迁征收中将出现更多的“廖晨轩”。另外,对于已经进行货币安置的拆迁户根本不符合建房条件,这点不用回复了,黄兴镇要做的就是配合县国土执法部门进行违章建筑拆除。
我们要求长沙县黄兴镇政府彻底调查“廖晨轩”征收拆迁一事及所有当事人,包括参与征收的工作人员,并对廖德其新建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而2013年8月27日黄兴镇的答复如下:
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已获悉。
关于你所反映黄兴镇黄兴新村白龙组廖德其等骗取国家拆迁资金行为的信件,我们已于2013年8月16日再次收到,我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已由镇纪委牵头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如实告知于你。
1、关于廖德其的孙子廖晨轩的问题:我们从黄兴派出所调取的资料中查出,廖德其之子廖凤武于2010年4月26日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黄绎堡乡海雪靓结婚,于2011年12月8日生育一男孩廖晨轩,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黄绎堡乡介绍信、海雪靓户籍证明、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均在黄兴派出所存档。
2、关于廖德其拆迁后又在原组老屋地基建房的问题:我们已组织县国土执法中队进行调查,按照货币安置政策进行拆迁、且已农转非的人员,是否可以再在农村建房,近期内将会给你答复。
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7日
显然长沙县黄兴镇政府在2013年8月27日的答复完全是照抄其在2013年8月20日的答复,不知道黄兴镇有没有具体看信件反映的内容,工作能力差没有关系,可以请上级政府帮助,但黄兴镇显然是认识和态度问题和工作作风问题,不知道你们平时是怎么为民服务的,上述反映调查“廖晨轩”的问题请黄兴镇认真作答,能力有限就请长沙县政府协助,请于9月10日请正面作答并介绍整个征收的过程。(请将此信件公开)。
你好,来信已获悉。
1、关于廖德其的孙子廖晨轩的问题:镇政府已安排相关部门去函当地政府,要求协助核实廖晨轩出生情况,根据当地政府回函再依据相关法律和政策进行处理;
2、关于廖德其拆迁后又在老屋基建房的问题:廖德其户属政府提供限价商品房拆迁户,由于限价商品房开发滞后,不能及时提供给拆迁户,廖德其未经批准擅自在原老屋地基建房属违章建筑,镇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执法部门依程序予以强制拆除。
黄兴镇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