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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城桥(东)桥下公共停车场不让市民停车,请政府为市民解决。

2018-4-12 1:52:29发布60次查看
尊敬的胡市长:
近年来,长沙市政府陆续将城区立交桥桥下改造成为停车场后,对极大的缓解了“停车难、出行难”的问题,方便市民。
但是浏城桥(东)桥下停车场(位于解放路与白沙路交叉处)管理极不规范,收费人员素质低下,将该停车场视为谋取暴利的工具,置长沙市政府为人民着想、方便市民的初衷不顾。私自要求:在此处停车不得超过一小时,否则不让车主停车。为达到这一目的,在上班的高峰时期,该停车场管理人员宁可闲置、空置大量的停车位,也不让有需求的车主停车。浏城桥附近写字楼林立,上班一族停车需求十分大,该停车场管理人员这一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要求,造成了在此地上班办事的车主无法在该停车场停靠;更甚者,停车场收费人员为此事还经常辱骂、谩骂车主,给车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利。同时,因该处车流量大,停车场管理人员阻挠车主停车,常常造成该路段拥堵不堪。而且造成交通隐患。
一直以来,长沙市政府积极践行群众路线,从人民群众利益出发,积极改善民生,改进工作作风。将城区立交桥下公共区域改造成为公共停车场,目的更是为了向不特定社会民众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方便市民出行和规范有序停车。而不是谋取经济利益。但是,浏城桥(东)桥下停车场的管理人员不顾长沙市政府的指令,一味谋取私利,还肆意辱骂停车主,与党中央群众路线的宗旨和长沙市政府的具体要求严重违背。
作为一名长沙市民和一名有实际需求的停车主。恳请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面过问干预,杜绝屡屡在该停车场发生的不文明行为,方便市民。
关于市长信箱投诉解放路浏城桥停车场下不让市民停车的问题回复
cd天哥:
你好!收到您关于市长信箱投诉解放路浏城桥下停车场管理不规范,收费人员素质底下等问题信件后,我司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调查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关于拒绝停放时间较长的车辆停放的问题。浏城桥停车场为社会公共停车场,应无条件对社会车辆全面开放,我司已就该停车场违背企业社会责任,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行为,对该停车场负责人及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要求全体员工引以为戒,为广大车主提供优质服务。
2、关于收费人员素质问题。我司已就此次事件对该停车场员工进行了思想教育,按停车场管理制度对当事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3、加强日常稽查管理力度,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并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司将加强停车场收费管理,做好停车服务,欢迎您继续对我司的停车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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