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提笔第二次给市长写信,希望能收起你们高层领导对民生的关注。我是雨花区的居民张雅琴,现投诉雨花区新星小区居委会原任或现任主任,工作无作为,有私心,无爱心,不体恤民情,对残疾人及残疾人困难家庭不帮助,反而压制困难家庭及残疾人,剥夺其享受国家对此类人及家庭该有的权利。我女儿杨诗颖一级残疾,生活无法自理,需24小时看护,每月还要吃药以缓解病情,现已八周岁,2500多个日子以来,社区人员没上门走访帮助,没下基层了解情况,我家四口人只有其父亲打零工维持生活,没固定生活来源,我本人无工作,需要在家照顾脑瘫的女儿及三岁的小儿子,因此希望能得到最低生活保障,但社区工作人员,一直压制我们,2500多个日子,使我们一天都无法享受此权利。更甚的事,我女儿于2011年已领取一级一残疾证,但2012年全年都没享受过一点对于残疾人的帮助与慰问,请问此一年的慰问品是否被社区工作人员贪污???然社区内其他情况比我家好很多的家庭却能享受国家的福利待遇,此是社区工作人员有私心,此类工作人员何能成为执政者,社区管理人员,领导社区工作???现如今,我儿子已到适龄教育年龄,但家庭实在是困难,因没钱交儿子上学前教育费,已耽误一个学期,希望能圆我儿子的上学梦,请政府体恤民情,给予我们帮助!!!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新星社区2006年9月正式成立,即组织社区工作人员、苑长、楼栋长在辖区开展上门走访,社区获悉您家中孩子患脑瘫的实际情况后,多年来一直不间断地在争取市、区、街民政、残联等部门的支持,动员邻里互助、社会力量对您及家庭进行帮扶和慰问,并根据您及家庭的愿望,积极为您办理了二孩生育证。
2006年起至搬离小区期间,社区积极上门走访,送上慰问金、慰问物资,对女儿杨诗颖进行救助(相关的照片和签收表等证明资料在社区随时可以查阅)。社区2007、2008年曾两次为您女儿杨思颖向市残联申请了专业机构康复指标。随后,您家搬离了新星小区,不能在社区的康复室进行康复训练,为了能让杨诗颖的康复不间断,社区多次请区残联金立理事长、赵伏秋副理事长、康复部黄利辉同志前往家中对其女儿进行慰问、看望,在各方的帮助下,根据其父母的要求与提供的器材名称特意购置了一台矫行康复器材特许放家中至今,让其能在家进行正常康复训练。
2013年春节前,社区还将民政线上申请的春节慰问救助金进行了发放,并针对您提出的一些要求,做了耐心细致的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