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户口是农村的,2007年在长沙市的大学毕业后一直挂在湖南省人才市场,现在想回老家农村发展,请问户口是否可以一起迁回去?有没有什么政策依据?
你好:
收到您的邮件,现答复如下:
根据长公通2014140号文件中规定:离婚回原籍落户:以前因夫妻投靠将户口迁往配偶户口所在地,后因离婚返回原籍地居住生活并申请迁回原籍的。
或是根据长沙市公安局230号文件中规定: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学生落户
落户条件:原籍系我市农村生源,肄业或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可将户口迁回原籍落农业户口。
以上两种都是可以回原籍的相关政策条件,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