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胡市长:
您好!我原居住在长沙县中南汽车世界,2013年把中南汽车世界的房子卖掉,在长沙市岳麓区买了一套房子,2014年4月把全家人的户口迁到岳麓区,2015年之前,我妻子在长沙县已经买了4年的城镇医保,今年11月份我妻子想把在长沙县已经买了4年的城镇医保转到岳麓区学士街道斑马塘社区,被告知不能转。后我打了12345服务电话,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打来电话告知不能转。我老婆是合法买的城镇医保,有什么理由不能转过来,那老百姓买的城镇医保有什么必要!不转老百姓的钱为何不退。今天在红网“问政湖南”里看到医保是可以转移,地方性的法律法规;让那些所谓的“精英”们想怎么向老百姓解读就怎么向老百姓解读呢。请求您帮忙解决!
http://wz.rednet.cn/show.asp?id=107665
您好,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未实行市级统筹,长沙市城区、长沙县的医保政策各有不同,目前不能转移。且居民医保不同于职工医保,居民医保费交一年保一年,不计个人账户,也不累计计算缴费年限,因此居民医保转移也没有意义。参保人户口转入长沙市以后,可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13】76号)规定,在长沙市参加居民医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