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是益阳的一名基层公务员,因为家里是长沙的,所以准备回长沙买房,但我的住房公积金是益阳市公积金,所以只能办理异地贷款。我的公积金是从2014年9月连续交到2016年2月,但是由于单位都是一个季度或者半年交一次导致2016年3月、4月、5月份还没有交纳(基层基本上都没有实现每月一交),最近三个月的流水打不出来,影响贷款,我能自己先垫交单位部分把这三个月的交齐,然后去长沙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吗?单位每年都会交,只是延迟而已,通过开证明的方式或者其他方式可以解决这个逾期缴纳的问题吗?现在长沙放宽异地买房限制,但是离家这么近却跑了好多次贷款还没办下来,感觉交的住房公积金都没什么用处了。
您好!你的来信已知悉。因您的公积金在益阳公积金中心一季度或半年一缴存,从开具的缴存明细中我中心认定是不正常缴存,实属也是不正常缴存,所以不能在我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如你本人先垫缴公积金单位部分,也属不规范缴存。最好解决方法是您督促单位按月正常缴存公积金,维护职工的权益。待正常缴存后再到我中心申请办理购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一年内申请办理)。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