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
开福区新港镇新安寺小区36栋楼下有一个液化气罐装销售站,每天都有人用摩托车驮着液化气罐进出,有时还用小货车装运过来。由于该液化气站就在居民楼下,而且来往居民和换罐工作人员还在附近吸烟,居住在该栋及小区内的居民对此非常担心,生怕这些“炸弹”惹出什么意外。居民也响村上领导反映过,但未引起重视,所以希望领导和有关部门能采取措施,取消在居民区内的“液化气站”,给他们一个安心的居住环境。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到,根据有关规定,住宅楼下及繁华路段都不允许经营液化气,并且要求液化气销售点必须是低矮建筑,上层不能住人,场所里要求具备对流通风口,安装防爆开关,防爆灯具等,还应配有相应数量的消防灭火器,而且与周围建筑要有一定的距离。液化气销售点的安全检查由市住建委燃气热力管理局负责,您可以电话向燃气热力管理局投诉,联系电话:0731-88666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