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简单的经济纠纷,原告找了法院。法院以召集原被告双方协调为借口,合伙把被告从广东骗回长沙。然后,法院以通知原被告双方到法院协调为名,突然对被告执行拘留。法警施暴打伤4人,强行抢走被告方人员手机、摄像机等,删除现场视听资料。打人后再“清场”,上演了一场现代版“掩耳盗铃”。
当天晚上,原告请法院办案院长吃晚饭,表示感谢和庆祝。
因湖南庆湘公司诉东莞北翔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3年6月27日,接望城区法院电话通知,北翔公司黄国柱、虢美丽夫妇及代理律师等赶到法院参加双方当事人协调,但一直没看到对方当事人到法院来,黄国柱等人便在法院二楼刘昌济副院长办公室等候。下午3:00左右,刘副院长给刘恒辉庭长打了个电话,。接着,黄国柱接到法庭庭长刘恒辉的电话,让他到法院一楼参加协调。不料,刘庭长以妨碍民事诉讼为由宣布对黄国柱采取拘留措施,并交由法警带上警车。
看到这情况,虢金龙等几个人跑到二楼找到刘副院长提出抗议,要求不要拘留人。刘副院长要他们立即和原告沟通,虢金龙等人按照刘副院长的意思,要求法警先等一下,等他们和原告打电话,但法警置之不理,还是把人押上上警车走了。双方正在理论的时候,四五名法警突然围住虢金龙按倒在地,并施以脚踩、腿压将双手用手铐铐住,手机也被收走。
当时现场有人喊,“法院乱执法,赶快报警”。也有人说,“不能让现场任何东西流出去”。在场的律师、司机等人也没有任何动作的情况下,同样被几名法警摁在地上,把手机抢走删掉内容。
3点30分左右,虢金龙等人被铐住带入室内,我几次告诉法警:肋部非常疼痛,肯定被踩成骨折了,央求送往医院诊治。但有法警说:“只要不死人,就必须搞定再走。”还有一个人说“是装的,不可能骨折”。一定要按交待的要求写出书面检讨,才能放人去医院检查。
被告方的人又去找刘昌济副院长。刘副院长说,“只要不报警,写出检讨,今天的事到此为止,不仅你们可以走,黄国柱这两天也可放人。”
被逼无奈,几个人只得违背意愿,按法警的意思写了书面检讨书。晚上7点多钟,担误了4个多小时救治时间后,虢金龙走出法院办公楼已经痛得无法动弹,倒在地上。家人把他送往望城区人民医院救治,经诊断为肋骨骨折。因伤势严重,当晚凌晨两点左右,由120救护车转送湘雅三医院救治。
虢金龙在湘雅三医院救治的几天时间里,法院刘昌济院长说花点钱,做做医生工作,请医生把病情“写轻点”。果真,法院派人去了医院。到目前为止,虢金龙花费了13000多元。
原告多次在外宣扬,他和法院关系很铁,可以把一个没犯法的人想办法关起来。这次案子她“找”了人。在拘留了黄国柱和打伤4人的当天晚上,原告请刘昌济副院长吃晚饭,表示感谢和庆祝。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交区政法委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案件办理情况
2013年5月27日,望城区人民法院受理原告为湖南庆湘食品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为黄国柱、东莞市北翔贸易有限公司的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诉讼标的共计2435200万元)。根据原告的财产保全申请,5月30日,望城区人民法院冻结了被告黄国柱、北翔公司的存款共计721966.63元。6月20日,望城区人民法院在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寮步法庭工作人员的协助下,保全查封北翔公司存放货物仓库一处。6月24日,被告北翔公司将封条擅自撕掉,将仓库门打开进行营业。鉴于被告的上述行为,望城区人民法院决定对被告北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国柱予以司法拘留十日。6月26日,望城区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但双方没有达成一致。6月27日,望城区人民法院对黄国柱实施司法拘留,黄国柱随行亲友虢美丽、虢金龙等人不理解,一再阻拦冲撞法警执法,法院法警处置了虢金龙等人的阻拦执法。在此过程中,法警与虢金龙有肢体接触。事后,虢金龙到医院检查身体为肋软骨骨折并接受治疗。
二、对反映“施暴疑点”的说明
1、关于反映刘昌济副院长接受原告宴请的情况
经查,6月27日下班后,刘昌济约其朋友曾永胜去旺旺西路“好韵味”土菜馆吃饭,期间刘昌济邀请李建勋和李为一并前往,四人在“好韵味”雄鹰包厢吃饭,饭后刘昌济回法院加班。经查实,四人均与原告方无任何关联。
2、关于反映法院无管辖权办案的情况
经查,所涉案件为合同纠纷,原告住所地及营业地均在长沙市望城区靖港镇。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合同法》的规定,该案可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并非只有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望城区人民法院经审核相关证据后认为合同履行地为原告所在地,因此予以立案。受理案件后,望城区人民法院根据原告申请,在原告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在东莞法院干警协助配合下,对被告公司仓库采取了查封措施。北翔公司擅自撕毁法院封条,打开仓库营业的行为已构成妨害民事诉讼,望城区人民法院对北翔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国柱实施司法拘留符合法律规定。所涉案件因北翔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被裁定驳回后已提起上诉,关于该案管辖权的最终处理,将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3、关于反映刘昌济副院长一手导演该案的情况
经查,望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昌济同志主管民商审判,在办公室接待纠纷当事人是正常履职行为。对于该案,刘昌济同志一再建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无违法行为和不当行为。
4、关于反映司法拘留过程中粗暴执法行为情况
经查,6月27日下午,黄国柱随行亲属在对黄国柱实施司法拘留过程中一再阻拦冲撞执行公务的司法警察,望城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处置了虢金龙等人阻拦执法的行为。在此过程中,1名司法警察有不文明执法行为。
三、处理情况
此事发生后,长沙市望城区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成立专门调查组对虢金龙等人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并将调查结果向虢金龙等人进行了反馈。望城区人民法院与有关当事人进行了及时沟通协调,就有关事项作出了妥善处置,已基本消除当事人的误解,同时,望城区人民法院对有不文明执法行为的法警作出了辞退处理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