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湘麓国际小区开发商、物管与社区、街道、长沙市高新区房产局的人员互相勾结、组建小区伪业主委员会,破坏社会秩序的报告

2018-4-10 10:11:23发布38次查看
关于湘麓国际小区开发商、物管与社区、街道、长沙市高新区房产局的人员互相勾结、组建小区伪业主委员会,破坏社会秩序的报告
尊敬的市长:
湘麓国际小区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麓谷街道麓景社区,建筑面积146000平方米,有业主1024户,由长沙勤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开发建设,由开发商投资成立的深圳市勤诚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以下简称物管)担任物业管理,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与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系夫妻关系。2011年9月,湘麓国际小区依法成立了小区业主委员会,并经政府相关部门备案,取得了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据一)。本届业委会任期为三年,主任为鲁宁。2011年11月,经业主大会决定,通过招投标选聘湘麓国际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与长沙市华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庭物管)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通知物管依法交接(证据二)。因此,物管诉诸人民法院,要求确认业委会的解聘行为无效。2013年4月1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物管退出湘麓国际小区,并将物业服务移交华庭物管(证据三)。物管无视国家法律,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并和开发商一起勾结麓景社区、麓谷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房产局的相关人员,策划组建了湘麓国际小区的伪业主委员会。其在组建伪业主委员会中,实施了下列违法行为。
一、伪造业主签名,泡制改选业主委员会的申请书
2013年5月,湘麓国际小区的开发商,物管采取欺骗、蒙蔽业主签名等卑劣手段,泡制了一份《关于长沙市湘麓国际小区改选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申请书》(证据四)。经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申请书所附的签名表中有很多业主的签名系伪造(证据五),并有部分业主证明是受欺骗签名,并声明签名作废(证据六)。
二、麓谷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商泡制了改造业委员会成员的申请书后,牵头组建了伪业主委员会
2013年5月20日,麓谷街道办事处以改选湘麓国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申请书为由,在湘麓国际小区的七栋张贴了一份责成湘麓国际小区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改选业委会成员的函。对此,湘麓国际小区业委会于2013年6月13日向麓谷街道办提交了《长沙市高新区麓谷街道办事处责成湘麓国际小区业委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的复函》,该函指出了上述申请书签名造假,召开业主大会改选业委会成员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事实,并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据七)。对此,麓谷街道办事处不予理睬,并在湘麓国际小区业主委员会未参与的情况下,且未在小区业主大会公开唱票、计票、公布选举结果的前提下,牵头组建了湘麓国际小区伪业委会。该业委会成员为11人,以开发商和物管的法律顾问李幼德为主,其他人员全部是在2013年6月9日阻止法院执行物管交接的判决,为开发商摇旗呐喊的人(上述人员全为与开发商有共同利益的人),代表的全是开发商和物管的权益。长沙市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房产局的副局长李社栋、物管科长叶柱违法为上述伪业委会办了备案手续。
三、麓景社区、麓谷街道办事处、高新区房产局为伪业委会登报声明湘麓国际小区业委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行政公章遗失,声明作废做伪证
2013年9月11日,湘麓国际小区伪业委会向长沙晚报提出申请,称长沙高新区湘麓国际小区业委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行政公章遗失,请求登报声明作废。麓景社区明知这是伪造事实,竟在该《申请》上证明:“情况属实”,并要求“予以支持”(证据八)。甚至,麓景社区,麓谷街道办事处,长沙市高新区规划建设房产局三家联合出具证明(证据九),要求长沙晚报为湘麓国际小区伪业委会办理遗失声明。根据上述基层政府出具的证明,长沙晚报于2013年9月14日刊登了上述遗失声明(证据十)。
湘麓国际小区业委会自依法成立以来,业委会成员热心于小区的公益事业,积极维护小区的安宁与业主的权益,除公开招投标招聘物业服务企业外,还做了大量有益于小区安宁,有益于业主的事情。该小区的开发商、物管,在法院判决物管退出时,不惜成本,不择手段地组建伪业委员,是因为他们在进行小区开发建设,小区物业管理时存在下列严重问题:①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有的房屋主体结构存在坍塌的隐患(证据十一)。②大规模改变小区建设规划,现有的1、2、3栋住宅楼的占地,原规划是公园的配套停车场,还有第6栋等地下公共夹层改变成住宅出售,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规划、社区用房规划,公用面积减少近700平方米(证据十二)。③利用小区的公共场所修建游泳池、出租业主共有的物业管理用房多套等,并与他人合伙经营,取得了巨额收益。④物业管理服务期间,玩怱职守,造成小区刑事案件频繁发生,曾有一人被杀死,多人致伤致残,据不完全统计盗窃案件发生100多起,连物业的保安也打伤了业主十几名,闹的小区人人自危(证据十三)。据粗略估计,开发商、物业在湘麓国际小区侵占、侵害业主的利益几千万元。因此,他们想永久控制小区,以掩盖其不可见光的阴暗目的。
麓景社区的张新德,麓谷街道办的李大群,高新区规划建设房产局的李社栋、叶柱,作为国家的公务人员,本应依法行政,但他们不顾党纪国法,和湘麓国际小区的开发商、物管互相勾结,共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甚至在法院判决物管退出,物管不进行依法交接,而在2013年4月30日突然退场,带走了小区所有的建设资料,造成小区混乱局面的事实面前,他们不仅不作为,反而将造成小区混乱局面的责任强加给业主委员会。尤其是他们不择手段,利用行政权力迫使华庭物业放弃湘麓国际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业务。他们还指使与开发商有利益关系的人,多次冲击业委会人员的住宅,给整个小区制造严重的恐怖局面。
总之,湘麓国际小区开发商,物管、当地社区、街道、长沙市高新区规划建设房产局的人员互相勾结,弄虚作假,组建小区伪业委会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国家的法制,破坏了社会秩序,还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在这些事实的背后,肯定潜在严重的腐败。在习主席强调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他们胆敢以身试法。为此,我们特向上级机关报告,请求依法立案查处,对违法犯罪绳之以法,并宣告其组建的伪业主委员会解散。
特此报告
长沙市高新区湘麓国际小区业主委员会
2013年9月20日
签名附后:
湘麓国际小区原业主委员会:
你委在市长信箱发表《关于湘麓国际小区开发商、物管与社区、街道、长沙市高新区房产局的人员互相勾结、组建小区伪业主委员会,破坏社会秩序的报告》的信件收悉,现就信件内容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伪造业主签名”、“高新区房产局、麓谷街道、麓景社区牵头组建伪业主委员会,为原业委会登报声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行政公章遗失,声明作废做伪证”的问题
(一)湘麓国际小区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规定
湘麓国际小区物业管理纠纷于今年5月1日集中爆发后,高新区规划建设房产局、麓谷街道为稳定大局,从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及时介入,明确了依法办事、民主决策、业主自治等工作原则,多次组织召开小区热心业主代表和原业主委员会成员座谈会,同时充分尊重原业主委员会意见,通过开展宣传周、开放办公室等方式就小区的物业管理与广大业主进行了深入而广泛的交流,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部分业主向麓谷街道联名递交了要求改选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申请书,街道秉着对广大业主负责的态度对申请书及业主签名真实性进行了核实,经随机抽样核查,其真实率在80%以上。
根据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湖南省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湘麓国际小区突发小区物业服务缺失的紧急情况即构成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必要条件(证据一),加之部分业主提出了改选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申请(证据二),麓谷街道于5月14日,向湘麓国际小区原业委会下达了《关于责成湘麓国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议决相关事项的通知》(证据三)。同时为确保小区广大业主的知情权,于5月20日,将该通知在湘麓国际小区进行了张贴公示(证据四)。原业委会在限定的30日内没有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证据五),鉴于湘麓国际小区物业管理方面出现的紧急突发情况,以及该小区原业委会的不履职行为(证据六),经研究决定,高新区规划建设房产局、麓谷街道办事处指导并监督麓景社区居委会组织召开湘麓国际小区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经过一系列依法依规的程序,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综上,湘麓国际小区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召开完全符合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湘麓国际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具有合法主体资格
在指导召开湘麓国际小区业主大会临时会议过程中,高新区规划建设房产局、麓谷街道、麓景社区严格按照依法办事、业主自愿的原则开展工作。依据《湖南省实施办法》和《长沙市业主大会成立和召开工作指导程序》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遵循业主自愿,在前期以各栋为单位民主选举单元长,成立理事会,在此基础上成立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筹备组。筹备组形成的各项草案(征求意见稿)均在小区予以张贴公告,并广泛征求广大业主意见(全程资料保存)(证据七)。
经过一系列依法依规的程序(2013年7月1日选举产生各栋单元长并公示、7月3日公示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筹备组成员名单、7月4日公示改选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自荐、推荐公告、7月30日公示改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8月2日公示改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异动情况、8月2日公告业主大会临时会议讨论事项、8月3日公示改选业主委员会成员选举办法、8月4日公告筹备组成员名单调整情况等)(证据八),于8月18日-8月27日以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召开湘麓国际小区业主大会临时会议,议题为选举业委会委员并表决《关于改选(更换)业委会成员选举办法》(证据九)。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全程公开唱票、计票、并向全体业主公示选举结果(证据十),选举产生11名(15选11)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整个选举做到了实体公正、程序合法。并于9月1日办理了备案手续,具备合法主体资格(证据十一)。
高新区规划建设房产局、麓谷街道办事处严格遵循业主自治原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均来源于广大业主自愿报名,按照法定程序,由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全程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新一届业委会依法选举产生并办理了备案手续,具备合法主体资格,符合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条件。在湘麓国际小区原业主委员会拒绝交接的情况下,为保证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正常运转(包括选聘物业等),保证广大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高新区规划建设房产局、麓谷街道、麓景社区出具相关证明,已办理在组织代码证及刻制公章。因此不存在信件中提到的“组建伪业主委员会”、“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行政公章声明作废伪证”的情形。
二、关于反映“大规模改变小区建设规划”的问题
经查:湘麓国际小区房屋建设均按照建设部和质监总局2005年制定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执行,均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设计使用年限交付(证据十二)。新建开发项目应当按照不低于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包含地上和地下,其中地下车库按照50%比例计算)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的比例配置物业管理用房,费用计入建筑成本:项目总建筑规模在20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千分之五的比例配置物业管理用房。项目总建筑规模在20万平方米以上,除按照20万平方米的千分之五的比例配置外,超过部分按超出面积千分之三的比例配置(证据十三)。湘麓国际小区总建筑面积为24万平方米,目前配置包括社区用房在内共计9套物业管理用房,面积为1040平方米,麓景社区居委会就社区用房一事已和开发建设单位协调好(证据十四)。湘麓国际6号栋架空层在报建及办理相关手续时均为商品房。9号栋架空层有部分空间目前改成了游泳池的淋浴房、更衣室,而不是物业公司所为,主要是为业主服务。规划总图设计中就包含了游泳池的设计(证据十五)。因此,不存在信件中提到的“大规模改变小区建设规划”、“利用小区公共场所修建用泳池”等情形。
三、关于反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的问题
湘麓国际小区房屋结构、质量均已通过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相关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才交付使用。且开发建设单位已遵照房屋交付标准对该房屋进行了5年的保修维护(证据十六)。
四、关于反映“高新区规划建设房产局、麓谷街道、麓景社区在法院判决物管退出,小区混乱局面下不作为”、“利用行政权力迫使华庭物业放弃湘麓国际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等问题
湘麓国际小区业委会与深圳勤诚达物业管理公司因物业管理问题矛盾,经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限深圳勤诚达物业管理公司于2013年4月30日将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移交于华庭物业公司,并全面撤离湘麓国际小区。勤诚达物业管理公司于5月1日凌晨单方面撤岗(证据十七),给小区生活秩序造成混乱,在此情况下,小区原业委会无一人出面做好物业公司撤岗后的应急和善后工作,以及给小区广大业主做解释劝导工作(证据十八),直接导致小区矛盾的一次集中爆发。
勤诚达物业公司单方面撤岗后,在原业委会不履职的情况下,麓谷街道顶着各方压力,当即介入,果断处理,经多方协调,勤诚达物业公司返回岗位继续服务,直至与新物业公司正常交接,稳定了小区的生活秩序,避免了业主利益的损害。
6月9日,岳麓区法院按长沙市中院判决要求,执行勤诚达物业公司撤离本小区(证据十九),但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受到众多业主的强力阻挠(证据二十),导致华庭物业不能进场提供服务,在此过程中,高新区规划建设房产局、麓谷街道、麓景社区等任何一方均未动用行政权力参与或干涉,同时原业委会也无一人出面进行解释劝导。经岳麓区法院强制执行,确定勤诚达公司在未办理相关交接手续的前提下撤离小区物业服务(证据二十一),并召开法院、高新区、麓谷街道、麓景社区及小区原业委会各方协调会,但原业委会仍未出面。在华庭物业因众多业主强力阻挠仍然不能进场提供服务且原业委会拒不出面解释劝导的情况下,岳麓区法院请求地方政府给予支持,麓谷街道、麓景社区秉着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6月9日之后小区的物业管理和服务,暂由麓景社区代管,在代管期间,街道、社区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了湘麓国际小区广大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维护了小区的和谐稳定(证据二十二),信件中反映的“冲击原业委会人员住宅”的问题完全不属实。
高新区规划建设房产局、麓谷街道及麓景社区在法院执行判决过程中维护法律尊严,服从判决,做好法律宣传解释,配合法院做好执行工作,在遭遇业主强力阻挠,执行未果,并且小区原业委会无人出现,物业服务缺失的情况下,积极配合法院,全力做好物业托管事项,维护了小区正常生活秩序,保障了广大业主的正常生活,不存在信件中提到的“高新区规划建设房产局、麓谷街道、麓景社区在法院判决物管退出,小区混乱局面下不作为”、“利用行政权力迫使华庭物业放弃湘麓国际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以及“指使与开发商有利益关系的人多次冲击业委会人员的住宅”等情形。
感谢您的来信,以及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3年11月7日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