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污水厂与居民楼零距离,野蛮施工挖烂小区地基

2018-4-10 4:23:45发布53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空读这封信,我是住在芙蓉区车站北路140号二污宿舍楼的业主,我家旁边是一家污水处理厂---国祯环保公司。
污水厂常年散发着恶臭,异味浓度超标,而2014年底,这家污水处理厂开始动工扩建改造,甚至是通宵的施工,噪音污染不说,让我们更无法忍受的是,这家污水厂扩建工地与我们小区的住房几乎是零距离,他们改造扩建完全不顾及周边住户的安全,未对我们的住房地基做任何保护措施!
由于国祯公司的野蛮施工,11月2号我们发现小区的地面塌陷,屋内墙壁出现裂缝,国祯公司当天下午通知我们整栋楼的49户业主,为了安全起见必须马上搬离小区,并发放了1周的安置费用。一周后,国祯环保公司负责人崔总通知我们可以入住了!但当时他并未拿出任何房屋检测报告,而我们发现房屋的裂缝更多了,房屋甚至出现了倾斜;部分业主家的房门无法正常开关!试问这样的房子谁敢安心入住?!现在我们49户业主有家不敢回,家里都是上有老下有小,每天都过着流浪的日子,而施工单位一直回避承担责任!
期间水务局副局长罗国强和芙蓉区湘湖管理局熊局长先后帮我们协调此事,国祯公司承诺会暂时停止施工,先行处理好小区房屋的事,再动工,可是并未兑现!第二天照常施工!国祯公司毫无诚信!直到今天11月19号也没有拿出相关的房屋监测报告!相关资料显示,根据国家标准要求(gb18918-2002)第4.2.1.3条款的规定:(包括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周围应建设绿化地,并设有一定的防护距离。根据《给排水手册》第五册明确规定:城市污水处理厂的选址应距离居民300米以上。现在国祯环保公司污水厂与居民楼零距离,这样是否符合环评要求?在没有满足规范的防护距离时,为什么不征求周边居民的意见?没有贴一张公示,其环评报告是否得到政府部门的批准?他们这样霸道施工是否符合规定?希望政府有关部门重视此事,帮我们讨回公道!
11月19日
关于“芙蓉区国祯环保野蛮施工回避责任,49户业主维权无门”的问题,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湘湖管理局牵头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车站北路140号湖南国祯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祯公司”)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项目是湖南省发改委立项、长沙市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的10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被列入2014年浏阳河治理一号工程,该工程由市建委全权负责监督管理、组织施工。根据湖南省政府2014年—2016年“两供两治”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4〕75号文件)下达的建设任务清单以及考核要求,湘湖项目须于2015年底前完成。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意见,采取南、北分区分期建设,其中南半区2014年11月开始停产施工,北半区2015年6月份开始停产施工。主要建设内容是对现有厂区内污水处理工艺设施及进出水管网进行改造,改造后尾水排放水质由一级b标提高到地表水准ⅳ类标准(其中总氮不高于8㎎/l),项目完成后,一是解决厂区周边居民反应强烈的噪音和异味问题,改善周边人居环境;二是通过进水管网改造,实现车站北路箱涵的雨污分离,解决车站北路排水不畅问题,提高城市防洪排涝与截污能力;三是有效解决年嘉湖、跃进湖两湖秋冬枯水季节补水问题,完成长沙市节能减排和中水回用指标。
该项目施工单位湖南省建工集团现场管理人员于11月1日
中午8点32分,在二污小区停车坪(基坑东侧边缘)裂痕处发现地面出现裂纹,地面出现冒水现象,施工单位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现场查看,简单会商后,决定挖掘查明原因便于下部处理。11:30开始破除地坪后,立即出现大量涌水现象,支护桩东侧土体整体向基坑侧挤压,基坑东侧支护桩开始徐变,二污小区地坪塌陷约45平方米,塌陷深度1-1.5米,临近处小区户外变压器杆线倾斜。
发生险情后,长沙市住建委第一时间现场组织抢险施工,湘湖管理局书记、局长、主管副局长及有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协调,督促施工现场人员立即联系市供电局将周边小区供电线路断闸,切断场内临时用电,防止出现触电,停水之后拆除高压线杆,消除用电安全隐患;并立即联系市自来水公司关闭本区域自来水阀门,防止水继续冲刷土体。自来水公司经与小区业主单位商量后决定将现陈旧自来水管远端封堵;立即疏散周边作业人员及群众;险情现场周边设置防护栏杆,安排专人看护,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同时,湘湖管理局及湘湖社区马上组织人员对受影响群众进行解释安抚,做好受影响群众维稳工作。
采取上述应急处理措施之后,现场情况趋于稳定,坍塌未继续扩大,未造成人身伤害。但现场安全隐患未消除,湘湖管理局又督促建设单位立即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商量应急加固方案,防止灾害继续发生,并将险情通报上级主管单位——市住建委和省质监站。
根据市区有关领导指导,湘湖管理局又牵头成立了国祯环保基坑部分坍塌事故协调处置组,组成单位为:市住建委、区维稳办、区信访办、区建设局、区安监局、湘湖街道办事处、湘湖派出所、湘湖社区等单位。此处置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该事故进行研究处理。处理情况如下:
1、
疏散周边居民并进行安抚,发现险情的现场划出警戒线,严禁作业人员进入;通知二污小区49户暂时撤离,督促建设单位国祯公司现场三次发放临时住宿补助每户每次3400元,另外,对五口以上住户还给予特殊住宿补助。
2、
确定工程抢险处置方案,在倒塌的支护桩靠基坑一侧加固反压,防止靠近二污小区的支护桩继续倾斜,并组织施工单位立即实施。
3、
委托湖南大学工程检测中心开展相关评估工作,①对距离最近的二污小区两栋楼房以及据事故现场较远的中信小区房屋进行安全性鉴定;②对抢险修复完成后的基坑支护安全性进行评估;③对已施工完成的整体基坑支护的安全性进行评估;④分别上户,对房屋受损情况进行查勘,出具安全性鉴定和加固修复意见。根据专家回复意见、湖大检测报告、住建委回复批复等文件,房屋鉴定为b级,可以让居民回迁居住。
目前,湘湖管理局和社区正在做群众的解释安抚工作,组织受影响群众与建设方国祯环保公司及主管单位市建委友好协商有关赔偿安置事宜。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