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宁乡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补缴时限确定

2018-4-9 19:54:53发布63次查看
《宁乡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就业培训实施细则》规定: 一次性缴纳时间不早于宁乡县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制度的时间(1996年7月)。
我想请问,假如宁乡某村的耕地是在2009年10月年征收的,如果有失地农民要补缴15年,那么补缴的时间应为1994年11月至2009年10月。这个就会与不早于1996年7月有矛盾。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补缴15年?
如何保护失地农民的利益,政策在不断完善过程中。至于是否必要坚决反对农转非,都应该遵循法律和政策。当前相关政策如下:
1、失地农民户籍在农转非后,原则上享受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相关拆迁政策;
2、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现正在完善之中;
3、征地拆迁政策具体操作中按征地之日的户籍(农业或非农)实施。
白马桥乡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8日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