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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9 19:04:12发布40次查看
我们家的小孩在天心区一家私立幼儿园就读,已预交学费到2011年6月30日。在5月初,我们小孩由于生病就开始请假,办理了请假手续,医院开具的请假证明也已递交到幼儿园处,现在由于一些原因,我们家长不想再让孩子上这家幼儿园,想咨询一下,剩下将近一个半月的学费能否退给我们?
因为,我们在签订幼儿入园协议书的时候,在协议书上有这么一条,小孩中途退学学费不给退,只给退伙食费,请问该条款是否具有合法性?
烦请相关部门及专业人士给予正确指导我们该如何正确处理此事,非常感谢!
请您与天心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318589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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