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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9 18:07:07发布48次查看
我们是于2011年10月21号上午十点收到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 (2011)岳征字第197号《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决定》的,同年12月12号就向长沙帀中级人民提起诉讼,提出岳麓区人民政府没有在征收拆迁范围内发布征收公告及规定征收期限,就拿两年前拆迁公告颁布的日期作为行政征收估价时点,对我作出<<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决定>>,补偿单价只有3710元/平方米,而当年同地段的房价已经高达7000多元/平方米.2012年8月12日,长沙帀岳麓区含光路188号1栋被岳麓区政府组织下的滨江新城建设开发公司用大型铲车与推土机夷为了一片废墟,该楼106室宅内的财产不知所终,居住的房子霎时没了踪影,我们二位六旬老人只得流浪街头。
转瞬就秋凉了,为力求有个遮风避雨的地方,我们到长沙市拆迁办苦苦乞求,可长沙市拆迁办副主任王一夫坐在大班椅上,挥动着流氓的手棒咆哮道:“强拆是必要的,也是正确的,市拆迁办坚决支持,你们这种人只配没房住!”
对未履行任何法律手续,又未告知106室房屋所有权人杨金明老人同意就对房屋予以拆除的行为,杨金明老人曾诉求长沙中院,要求确认岳麓区政府其相关部门将该楼106室强制拆除的行政行为违法。
在党的十八大既将召开的前夕,打造法治中国!法治湖南是当务之急!长沙是湖南的省会城市,岳麓区政府职能部门更应该依法行政,带头维稳,但拆迁办的这种做法是试图引发弱势群体为生存而战的社会动乱和政治动乱。面对他们违法的拆除行为,我们想通过暴力或自残的方法,也想通过国际人权社会与媒体舆论的声援,但最后独生女儿从美国打电话要求我们先诉求张剑飞市长您,我女儿告诉我们说;找张剑飞市长解决,这也许是最合适的和最快捷的。因为你们是六旬老人了,这么热的天气到北京上访不方便,更怕心脏病复发诱发卒中。我们知道您自上任以来一直关注民生之声!
我们想,被市民敬称为“民生市长”的您,一定会本着“人民的政府为人民”的原则,让我们真正体会和谐社会,老有所居的快乐
您好,拆迁安置过程中应依法依规阳光拆迁,如有暴力拆迁等违法违纪行为,请您到岳麓区纪检部门实名举报,联系电话88999127.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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