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沙市雨花区国税局管辖的企业,发票的领用,必须在网上填写验旧表,这种方法已过时了,雨花区国税局为什么还在采用这种方式?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落实涉税事项一站式办理及免填单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税函 〔2013〕345号],已明确规定,发票领可以不填单,湖南省别的县市已做到了,为什么省会的国税局做不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 第一条规定:简化纳税人领用增值税发票手续 取消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手工验旧。税务机关应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发票税控系统报税数据,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增值税发票验旧工作。这是要从2014年5月1日开始的,为什么长沙市雨花区国税局做不到?
《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3.1-058 发票验旧,税务机关通过税控系统接收纳税人按月报送的存根联报税信息,并对数据进行比对校验,比对正确的数据予以接收。
为什么省局,总局出台的方便纳税人的措施,雨花区国税局为什么做不到?好的政策,为什么到了下面就行不通了呢?是不是国税局的官本位在作怪?
纳税人:2014年10月29日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接到转来的您关于关于长沙市雨花区国税局发票验旧方法落后的反映后,我局高度,并立即责成纳税服务部门进行了详细调查。现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自今年5月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升级以来,我局就已完全按照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相关要求,实行发票“读入开票信息”验旧,并严格执行免填单服务。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部分单位包括雨花区局报税服务厅人员发现“读入开票信息”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存在无法进行发票验旧的问题:
一是发票“读入开票信息”只能按月读入,且读入数据无法区分增值税发票种类。对于发票交旧验旧月份较多及只交旧验旧其中一种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原发票交旧验旧方式显然更为简便快捷。另一种按发票起止号码读入的方式,目前系统正在统一升级,问题正在解决当中。
二是当月开具的发票在未抄报税或报税未取得明细数据时无法实行验旧。此类企业只能按照原方式进行发票验旧。
三是目前并不是所有发票都可以通过“读入开票信息”方式来验旧。例如通过货运系统开具的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就存在系统取不到数据的情况;或通过税控收款机开具的通用机打发票,虽然能取到数据,但存在金额和税额都与实际开具不符的现象。
四是“免填单”服务的相关文件规定:纳税人在办理“免填单”的业务时,可不填写申请表格的涉税事项,只需对工作人员打印出的表格核对、签字盖章即可。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单位的公章管理制度较为严格,办税人员很难将公章随身携带至办税大厅,只能再回单位盖好公章。为保证入档资料的完整性,避免来回跑,此时纳税人更愿意事先在网上办税服务厅填写打印并盖好公章后再拿来前台办理。
您所反映的情况应该是属于上述的几种情况之一,办税服务厅前台操作人员只能按照原方式进行发票验旧。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切实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同时,也欢迎您继续监督我们,共同营造良好税收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