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产权面积,步步设套坑人
——关于长沙市理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投诉
长沙市理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财富名园”楼盘,由市房产局在2008年6月份出具了各套房的预测面积,2010年4月份出具了各套房的产权面积(也就是实测面积),但该开发商故意隐瞒产权面积,直至2010年10月份,也就是我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当时补充协议注明为现房),仍在按预测面积售房,也不告知我产权面积,其行为严重损害了我的知情权和经济利益,如本人所购房屋产权面积因比合同面积多了2.05m2,达到144.38m2,契税率就直接从当时的1%调高至4%(144m2是个调档线),并要求我补交31304元(其中契税补交21280元),否则不给钥匙,不办证。目前我的房贷已还了四个月,各项代办费用已交,1%的契税已交,物业维修基金已交,车位订金也交了,并且按合同2011年1月份开发商就得交房,但已过去差不多一年了,据我从房产局得之,我所购房屋到现在都还没有备案,房子钥匙、产权证更是遥遥无期。我认为开发商销售时故意隐瞒产权面积,并不断让我先交其它钱,最后再来说这笔钱,就是想设个圈套逼我把这契税调档线上的房子买下来,其行为涉嫌诈骗。古语云: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但有这等无良开发商,此美好愿望只是泡影。恳请有关部门严厉查处,还以公道!
注:本人是财富名园2栋1510业主
堂吉诃德: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委负责答复。收悉您的来信,我委责成市住建执法局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长沙理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三级开发资质,法人代表谭雅文。理想?财富名园为其开发的项目,占地面积 2.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51万平方米 ,为框架结构高层普通住宅,主力户型为二室二厅、三室二厅,项目地址 :319国道与万家丽北路交汇处西南角(西湖楼斜对面) 。该项目于2007年10月开工,共6栋,有房源684套,目前已售652套,剩余房源32套左右,均为大户型。4号栋于 2008年8月15日取得预售许可,2009年1月开盘。该房源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2010年8月4日。2010年4月24日市房产部门出具的实测面积(产权面积)为144.38平方米。
二、投诉人购买房源相关情况。购房户刘祥云,系湖南株洲茶陵县人,于2010年5月21日认购该项目2栋三单元1510号房,交押金2万元,同时缴纳了交易税费(按1%标准)和按揭费用共8635元。该房源成交总价69.5966万元,2010年10月7日付清首付款28.5966万元,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所示该房源建筑面积为142.33平方米(该面积为预测面积,由市房产局2008年6月出具),该房为现房交易,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1年1月30日。投诉人投诉焦点:所购房源实测面积(产权面积)为144.38平方米(由市房产局2010年4月24日出具),而开发商仍以预测面积(142平方米)与投诉人签订合同。根据新的交易契税政策(自2011年1月1日始施行) ,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交易契税由原来的1%调整为4%。也就是说因政策调整,投诉人要多缴纳三个点的契税,投诉人不愿意承担这多出来的契税费用。另投诉人质疑开发商告知义务的履行,开发商也不能提供书面材料证实就此事告知了投诉人,因此产生纠纷,迟迟未交房。
三、处理结果:2011年12月21日,执法局工作人员约谈了开发商该项目销售负责人,并向投诉人详细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投诉人的合理诉求,双方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并于2011年12月26日在执法局工作人员调解下,就这起合同纠纷达成如下调解意见:1.该房源因政策调整导致需多交纳三个点的契税由长沙理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交纳,投诉人刘祥云只负责交纳一个点的契税;2.本次调解15个工作日内,开发商应及时为投诉人刘祥云办理备案手续,其他涉及的相关内容以该宗交易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为准;3.投诉人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该宗交易存在的面积误差问题。即由投诉人刘祥云按合同交易单价补齐实际超出的2.05平方米的房款。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有证据证明该开发商涉及违法违规,执法局将依法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