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先生我是新桥小区的一位业主,这次在上海发生的高楼失火而造成无辜人员死亡的重大噩耗,让我联想到我们小区一旦发生火灾而无法救火的重大隐患特向您告知,望您重视和解决。
新桥小区位于芙蓉区东屯渡是2004年建成居住的,共19栋房,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小区人口密度大,道路狭窄弯曲,没有主道路,在一楼全部是杂屋和车库,杂屋在前几年就已经全部改成出租房了,而车库空了几年在今年半年左右,开发商将车库几乎全部卖出去了,而且是向社会上不是本小区业主的任何人出卖的,而车库购买人将车库都改成出租房,这样一来小区居住人越来越多,车也越来越多,由于车库用途的改变,晚上的车都停在道路上,经常严重堵塞道路,一旦发生火灾救火车就进不来救火。后果将不堪设想,现在这种趋势还在发展中,小区的业主都感到非常的恐惧。火灾一定要防患于未然,对于这种开发商的行为和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违章做法,我强烈要求市委和市长先生马上介入此事,纠正违章,还我们一个安宁和安全的生活环境。
同志:
您好!我区马王堆街道收到信件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由街道安监站负责牵头,城管办、综治办、派出所紧密配合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了解,该小区共有19栋6层小高层住房,其中车库144个,杂屋223个,小区无业主委员会,管理难度大,部分业主擅自将杂屋和车库改成经营场所出租,其中改成麻将馆有15家,改成南食店及其它商店的有32家。同时,按原规划设计,小区道路还是较为宽敞的,但由于近年来私家车增多,才显得较为拥挤。针对小区这一现状,我区马王堆街道提出了以下几条整改措施:1、由古汉城社区负责指导小区业主迅速成立业主委员,制定业主公约,密切配合物业公司搞好小区物业管理。2、由区建设局、城管大队负责制止正在改造房屋的施工。3、由工商所负责清理无证经营户。4、由城管大队、安监站、综治办、派出所配合小区物业公司规范停车和环境治理。目前,我区马王堆街道和相关部门正在积极落实整治措施,将通过一段时间整治,为新桥小区居民营造舒适、温馨的居住环境。
芙蓉区政府办
201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