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先生:
我们是(小集体所有制)长沙市湘绣总厂2003年前退休的106位老职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已和湘绣总厂没有劳动关系,但还是集体组织成员。仍有权享受湘绣总厂的财产(根据物权法)。
湘绣总厂在2003年依法依规进行改制,168位职工在06年左右获得湘绣总厂20000元/人,身份置换费,已解除了与湘绣总厂的固定劳动关系,成为长沙市锦华丽湘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至今长沙湘绣总厂并未破产也未进入法律上的破产程序。现在仍是一个拥有巨额固定资产的合法的集体经济组织,但名下无一个有劳动关系的正式职工。原湘绣总厂法人代表已与湘绣总厂解除劳动关系,进入锦华丽公司任董事长,按理也属于自动放弃了湘绣总厂法人代表资格。
我们退休工人也与湘绣总厂无劳动关系也不能担任法人代表。但湘绣总厂还存在,还有巨大的固定财产要处理。在过去六年多总厂法人代表缺位期间,锦华丽公司滥用职权侵吞了总厂700多万元,对今后财产分配我们不放心,不相信他们,我们希望市里出面组成三方监管班子,即湘绣总厂退休人员、进入锦华丽168位股东、政府监管人员。以保证湘绣总厂巨大财产公平、公开、公正合理使用分配,还我们一篇蓝天。
企业退休人员属社会独立人,与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你们所提的要求无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