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无牌四轮电瓶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的持续性
2010年8月18日,长沙市交警支队的通告,依法对无牌的四轮电瓶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运行在社区内的“小公交”大约停运了一周左右,而后依旧我行我素,照样非法营运。
既然政府相关部门发布了禁令,在非法“小公交”的安全隐患依旧存在的情况下,却没见交警部门持续进行执法管理。交警部门是否有不作为的嫌疑。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收到您反映的情况后,现答复如下:
1、自2010年8月份我队下发禁止四轮电瓶车上路行驶以来,我队对此类交通违法进行了长期性整治。先后对四轮电瓶车所在社区、车辆驾驶人进行了上门宣传,告知其禁行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绝大多数有四轮电瓶车的社区和驾驶人理解、支持、配合政府的政策,已先后对所拥有四轮电瓶车作了变卖处理。
2、针对四轮电瓶车违法上路的情况,我队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也加大了管理力度,始终把四轮电瓶车违法上路行驶作为主要的交通乱源之进行治理。一是在每月工作安排中专门突出对四轮电瓶车的整治,二是组织专门力量对四轮电瓶车进行查扣。三是安排督查民警进行专门督查,对发现有四轮电瓶车违法上路行驶的辖区大队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并相应的扣除辖区勤务大队的年终绩效管理分值;从2010年至今,我队共查扣四轮电瓶车200余台,处罚、教育四轮电瓶车驾驶人400余人次。
3、目前,四轮电瓶车所运行的路段是部分城区不通公交车、城郊结合和一些背街小巷的地段,市民出行有一定困难,交通管理部门警力延伸不到,管理相对薄弱和难以覆盖。查扣四轮电瓶车存在一定的难度。
针对以上情况,我队将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四轮电瓶车违法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全面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长沙市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