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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回复我的内容与事实有差距

2017-11-22 2:27:11发布72次查看
我已经两次向你们反映刘海全的事情,他家住湖南省长沙县黄兴镇光达村桑田组504号,我已经与刘海全本人核实情况,发现你们所说的不相吻合,希望你们能上门与他们当面谈谈,查清事实真相,给老百姓一个合理说法!
佘思悟同志:
你好,来信已获悉,回复如下:
1、你所说的我镇反馈的事实与刘海全本人所说不相吻合的问题,我镇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再次说明:
刘海全系我镇光达村桑田组居民,2009年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自己承包的耕地上自建猪舍一栋,之后刘海全将猪舍租赁给外来户进行生猪养殖,养殖粪污直排,严重污染周边环境,附近群众反响强烈。2009年以来,镇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人员多次找到刘海全,劝导其清退污染严重的生猪养殖户,期间国土执法中队也多次共同上门,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但刘海全对养殖污染并未产生清醒的认识,仍然支持租赁其猪舍的养殖户继续养殖,这种情况持续三年有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等规定,我镇联合国土执法中队等执法部门于2013年1月26日、1月29日、2月3日组织了三次联合执法行动,于2月3日11时左右拆除了刘海全违法占用耕地建设的猪舍一栋,拆除面积约220平方米。
2、社会事务管理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和参与。当今社会,控制环境污染,促进人类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日益关心的话题,我镇希望在加快当地建设的过程中同时做好生态环境的保护,为子孙后代留下青山绿水,我们要发展,但绝不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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