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闻我市针对原籍农村未落实工作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户口办理非转农有了很大进步,即:
户口已落户人才中心,在无工作分配,落户地(父母户口所在地)乡镇社区同意接收的情况下凭毕业证(肄业生凭学校处理文件)、长沙市教育局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出具的未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原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落户地(父母户口所在地)乡镇社区组同意落户证明,即可办理迁回原籍农村落农业户口。我2001年大专毕业,因为没有找到工作直接就回原籍农村务农了,2007年结婚办理户口迁移,当时的户籍警直接将我迁回原籍农村落非农业户口,现在导致我妻子小孩的户口一直解决不了,请问像我这样户口落原籍农村非农业户口的大中专毕业生可以像落户人才中心的大中专毕业生一样办理非转农吗?谢谢!
你好:
收到您的邮件,现答复如下:
进一步放宽长沙市农村的落户政策
(一)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学生落户
1、落户条件:原籍系我市农村生源,肄业或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可将户口迁回原籍落农业户口。
2、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毕业证(肄业生凭学校处理文件)、长沙市教育局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技工学校学生凭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未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原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落户地乡镇村组同意落户证明意见办理。
像您的户口已经从学校迁出,并且已经落户成常住性户口的话是不符合再次落户的相关条件。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