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普通长沙人,因失眠不好前往湖南长沙芙蓉区楚雅医院(车站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在就诊的过程中我发现医院打着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牌把科室承包给不具备行医资格的人进行医疗行为。在院治疗中我本来是一个30来岁的体力小伙,就因为医生随意给打针打到去医院抢救,吃药把肝功能吃损伤,物价乱搞不按国家政策来等一系列的事情。我投诉到芙蓉区医政科,卫生监督所等都无果并告知医院它们去查了,投诉情况属实。行政部门就是告知检查情况并没有督促医院对患者进行沟通。难怪我们要去投诉的时候承包方的罗友根以及其他医生扬言你们只管去投诉,屁用都没有我们医院关系和上面好,等等。难道事情也投诉这么久了一直没有结果。黑心医院打公立医院的牌子对外做虚假广告,物价不按标准乱来收,而且有的就直接在5楼医生收钱,票据也没有。黑心的莆田系在全国的医疗界乱来为什么一直还这么猖獗,还想导演魏则西事件的发生。
附件1:1.jpg
附件2:2.jpg
附件3:6.jpg
附件4:19.jpg
附件5:18.jpg
我区责成卫计局对长沙楚雅医院进行了现场卫生监督检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1、长沙市芙蓉区五里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沙楚雅医院,是两个名称一套人马的医疗机构,该院五楼设置的精神科,于2015年5月11日芙蓉区卫计局核准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增加诊疗科目“精神科”。该科室现有医生3名,6名护理人员,护理人员均有护士证,科室负责人为罗友根,系湖南省株洲市人,医生罗友根、章国强注册在长沙楚雅医院精神卫生类执业医师,雷丽均为内科执业医生,未注册在长沙楚雅医院,在该院未查到雷丽单独签名的医疗文书。经调查该院的劳务合同和工资发放等情况,均由长沙楚雅医院签订劳务合同和发放工资,均无证据说明该院精神科承包给院外人员,精神科没有福建莆田籍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
2、该院内有“湖南军科精神康复研究院”,为2015年1月19日在长沙市芙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公司,研究院为长沙楚雅医院的下属公司,主要负责收集该院精神科病历、精神科药物不良反应及处方药物的搭配等研究工作,调查中未发现以该研究所开具的处方及诊疗活动的文书和相关证据。
3、该院下属机构“湖南军科精神康复研究院”存在未经审查擅自在网络发布医疗广告行为。
4、该院精神科为投诉患者李志明开具的药物阿普唑仑为二类精神药物,根据相关法规,相关执业医生可以在门诊根据病情需要开具7天量的药品。
5、该院存在使用未取得医学影像专业的医务人员罗双为患者开展医学影像学检查,并出具诊断学报告行为。
针对以上情况,区卫计局作出如下处理:1、该院违规使用医务人员罗双为患者开展影像学检查并出具诊断学报告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院进行立案处理。2、对罗双本人按照非医师行医行为进行立案处理。3、将该院“湖南军科精神康复研究院” 未经审查擅自在网络发布医疗广告行为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