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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雨花区三力国际小区未达到交房条件,却通知业主收房!!!

2018-4-8 9:39:28发布32次查看
关于雨花区三力国际小区未达到交房条件,却通知业主收房!!!
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贵公司近日向业主发出收房通知,并限定短暂时间内完成验房和交房手续。经广大业主自发进行楼盘检查和预验收,发现仍存在若干质量问题以及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售楼书严重不符的情况。广大业主认为目前的楼盘状态未满足相关的交房条件及标准,特陈述意见如下:
一、合法交房资格问题:
1、作为商品房合同买卖主体,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按约按期当场交付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但交房现场,交房主体仅仅是雨花城投自己内部的物业公司,无任何相关授权文件,贵公司拒不出面。各位业主的咨询、问题、质疑无人解释、理睬,而只能通过物业管理公司间接转告。由于交房主体的不对等,我们感到贵公司对广大业主态度的极其不尊重和不负责任,心理上难以接受。
2、《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这是国家强制性规范。依据有关规定,我国目前的房屋经过验收和验收合格的标志是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因此,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应向买受人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而现场,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公示。对此,我们有权拒绝收房,并要求开发商提供延期交房的违约金。
3、作为贵公司前期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在交房阶段其职责应是配合开发商正确完成房屋交付,为业主提供入住前的各项服务,实现顺利过渡。但从交房第一天开始,三力国际物业的出场表现严重影响了贵公司形象与声誉。所有楼盘在交房阶段,都极力营造温馨、和谐的气氛,提供周到的服务。但三力国际物业的交房现场,没有茶水、没有微笑问候,没有耐心的解释,许多问题一问三不知或推给开发商和施工队,甚至连基本的固定办公场合都没有,还是借用的施工方办公室;
4、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1.正常用水、用电、道路于2014年7月底前达到使用条件;”根据物业通知的收房时间为:2014.7.31-2014.8.8;但至今,小区无法供电,房间内部无法正常供应电,小区外墙行道树、地平还未完工,绿化仍在施工,最重要的是小区消防至今都未验收,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我们担心后续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于雨花城投开发的三力国际小区,我们的要求是:
●贵公司应派出现场交房负责人,并在现场挂牌办公接待,同时现场规范物管公司的服务行为,明确现场物业负责人;
●强烈要求贵公司依据委托协议给予该物业公司严厉督导、警示,督促该物业公司出具合格授权文件;
●8.8号前验收合格小区消防设施,否则必须把那些不明真相提前交物业费业主们的物业费全部退回业主;
●交房后故意刁难业主,8.8号前禁止装修手续,这种以“保护业主、加强管理”为借口,故意为难业主不准装修的作法很低劣,是对业主即权益人的不尊重。既然已经交房,凭什么不能装修,如果达不到交房条件,那为什么要交房!!!
雨花城投品牌是我们当初购房的共同信任点。品牌塑难毁易。我们真诚期待开发商以诚信、务实的方式拿出积极的具体解决方案,我们愿意协商。但如果以敷衍、搪塞、拖延的方式来处理问题,我们将坚定地走上维权之路。这是法治的社会,我们相信社会的正义与网络的力量(社会和媒体已经引起关注-8.2都市频道记者已经曝光此事),如果需要,我们不仅要维权,还要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诸多疑点(应该有人对此负责)。至于是集体诉讼索赔或是集体退房索赔,那是我们的选择(需要提醒开发商的是:已收房的业主只要在法定的二年民事主张时效内,同样可以对以上受损权益全部进行主张)。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力公寓项目(推广名为三力国际)是为拉通曙光南路对原长沙市锁厂地块拆迁所建设的民生工程,属于片区棚改项目,住宅共351套,其中99套安置了原长沙锁厂职工,252套作为商品房对外销售。2014年7月1日起,项目正式进入交房筹备阶段,砂子塘街道、区征收办、三力物业公司和我司三力公寓项目部、营销中心、综合协调部密切协作,全面启动交房工作。2014年7月19日我司以书面信函、电话确认、登报公告三种方式向全部买受人进行了交房告知,书面信函中附有交房流程、房款明细及费用计算标准。2014年7月30日启动交房。
二、合法交房资格的问题:
1、关于交房现场只有物业公司而无开发商办理相关手续的问题。交房现场的工作分两批进行:一批为砂子塘街道主任、我司总经理、项目分管副总经理在砂子塘街道对安置户交房做积极引导工作,将有关产权调换房的产权办理政策及流程、产权属性、房屋房款、契税、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及优惠政策等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疑答惑,并将项目的交房资料给业主查验。另一批,我司派三力公寓营销中心主任、全体营销部工作人员及财务人员在三力公寓营销中心二楼负责接待,办理交房、签约和收款等工作,项目工程部对交房过程中业主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三力物业公司协助我司向业主交房(现场照片见附件1)。来信人来信讲交房现场只有物业公司、我司拒不出面与事实不符。
2、交房是否合格的问题。《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第1点及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第五条第1点约定“商品房验收合格是指由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该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出具《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我司于2014年7月24日对三力公寓项目出具了《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见附件2)且已在交房期间在售楼部进行公示。可见,我司向买受人交付的房屋是合格的。来信人所讲到的房屋验收合格的标准是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是没有法律和合同依据的。
3、关于物业公司服务态度问题。交房期间物业公司经理及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搜集及处理业主问题,收费组及验房组按流程办理交房相关手续,并有工程组人员带领业主至房间内交房验房。关于业主反映的物业公司服务不周或怠慢的问题,我司已向物业公司反映并要求整改,该公司负责人承诺会加强人员培训和教育,在以后的物业服务中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4、关于小区无法正常供电及公共配套建筑无法正常运行的问题。①关于供电问题。《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四条规定:“供水、供电在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时达到使用条件”,三力公寓项目供电采用公变方式,电表为载波式智能表,需由电力部门统一配置。项目的电力报建工作已于2014年5月13日开始进行,电力的报建及安装送电需要相关的审批流程,无法逾越相关审批,我司与电力部门及电力安装单位一直进行紧密对接,在电力部门的指挥调度下,项目于2014年8月8日正式完成送电。正式完成送电之前我司已为每户业主免费提供临时用电,且电梯也可正常运行,并没有影响业主对房屋和电梯的使用。②关于绿化问题。小区绿化及路面在2014年7月30日交房前已全部完工,因小区内种有树苗,烈日的暴晒下不易存活,在交房期间,施工单位为每颗树苗盖着黑色遮阳布,让业主们感官上认为绿化未完工,现小区绿化已恢复原貌,业主可在小区内散步和休闲。③关于消防问题。我司于2014年7月4日已对项目进行了消防检测验收工作,由专业的消防检测公司现场检测合格,消防检测公司于2014年7月8日出具了《建筑工程消防检测合格报告》(见附件3),市消防支队也在7月底前进行了消防验收,所有消防设施符合规范要求。当时只因市电力部门正式供电没有到位,消防验收意见书无法出具。在送电后于8月15日补发了《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见附件4)。
三、关于安置户有关要求
1、关于8月8日前不允许进场装修的问题。按照通知,7月30日-8月8日为我司集中交房时间,主要办理签约、交房验房、问题处理、工程整改等手续。交房截止日(8月8日)后再统一安排业主进场装修,以免装修物料进场影响电梯使用效率,节省看房验房时间。现业主已有序进场装修,部分业主已完成装修并入住。
2、关于8月8日前已交房业主物业管理费的问题。三力公寓的交房时间为7月30日-8月8日,物业管理费是在交房时收取,但物业计费日期是从9月1日开始,故不存在多收或需退费的问题。
由于我司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妥善地处理,获得了绝大部分小区业主的理解。截止目前,三力公寓项目累计销售266套,其中167套商品房已交付111套,99套安置房已交付89套,业主已陆续进场装修,交房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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