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咨询:
市政府赋予长沙市城乡规划局是市本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大河西先导区管委会在大河西先导区的城乡规划区域也在履行城乡规划法的行政职责,大河西先导区管委会国土规划部是其行政职能的办事部门,大河西先导区管委会与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在履行城乡规划法的行政职责上有何一致、有何不同?请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回复确认一下。
贵局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长沙市城乡规划局作为长沙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负责长沙市市区范围的城乡规划事项的管理。为适应国家“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需要,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于2008年成立先导区党工委、管委会,分别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市委、市政府行使相关职能,赋予先导区管委会本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市政府授权先导区管委会在先导区规划范围内直接实施规划行政许可,先导区国土规划部作为先导区管委会的内设部门,具体履行市政府授予的规划职责。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
2013.3.17
我的再次请求咨询:
“市政府授权先导区管委会在先导区规划范围内直接实施规划行政许可,”,请问:规划行政许可只是履行《城乡规划法》规划行政职责的一部分,在先导区规划范围内先导区管委会除履行规划行政许可外,其他规划行政职责由谁负责呢?
您好:您关于咨询先导区管委会除履行规划行政许可外,其他规划行政职责由谁负责的来信收悉。由于规划行政职责范围较广,请您明确所要咨询的规划行政职责的具体内容,我部将针对您所咨询的具体内容进行答复。
大河西先导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