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鑫远•湘府文苑二期楼盘存在问题的举报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鑫远·湘府文苑二期的业主,购买了湖南鑫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远)湘府文苑二期的期房。根据签订的购房合同规定,于2014年12月31日前交房验收。收到鑫远的入伙通知书后,我们携带好购房合同等相关资料,如期到达湘府文苑二期楼盘验房。发现鑫远•湘府文苑二期楼盘存在如下问题:
一、鑫远单方面定下的业主入伙流程,强行把公共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费用的缴纳,以及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等系列约定,作为交房的前提,颠倒了交房的程序。在实际验房过程中,如果业主不首先签字交费,鑫远就不出面陪同业主验房,只有物业陪同。直接导致验房后填写的《房屋验收记录表》,鑫远无人签字,无法形成书面约定。致使后续验房步骤根本无法进行。这种情况,鑫远已经构成了合同违约。在此情况下造成的交房逾期,完全由鑫远承担,我们要求向鑫远追究逾期赔偿责任。
二、我们没有看到湘府文苑二期的《工程质量认定证书和《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鉴于鑫远不能出示,能证明湘府文苑二期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验收的权威文件。我们认为,湘府文苑二期没有达到交楼使用的必要条件。我们拒绝收房!
三、湘府文苑二期楼盘质量问题严重,存在大量安全隐患。
公共环境:
1、消防水带没有配备也能通过消防验收?湘府文苑二期楼盘是怎么办到《竣工验收备案表》的?主管部门又是根据什么依据办理湘府文苑二期楼盘《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小区《竣工验收备案表》原本有4页,可只公示了3页,并且竣工验收意见各单位签字字迹均如出一辙。我们有理由质疑鑫远公示的小区《竣工验收备案表》的真伪。
3、湘府文苑二期楼盘的配套设施建设没有达到《住宅建筑规范》中的强制性要求。一是10栋的日照时间不足2小时,鑫远没有主动向业主提供10栋日照分析情况,没有在售楼部公示10栋日照分析报告,住宅销售合同中也没有注明10栋日照分析情况的内容,违反了长政发【15#】文件第三章第十三条以及第十七条的规定;二是湘府文苑二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期交付的幼儿园、小学均未按预售合同要求进行建设;三是楼盘无障碍通道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尺度标准,违反了建标(1993)542号第八项第五条第4款的规定;四是楼盘没有做担架电梯(担架深度有1.9m)。
4、7栋楼30层的外墙上,六条大裂缝,绝对是人身财产安全的巨大威胁。(见下图)
5、天然气管道暴露在小区进门处,没有保护层;水管直接裸露在室外,没有任何保护措施;下水道井盖为塑料盖,抗压能力差,安全隐患突出。
6、7、8两栋外墙渗水,瓷砖已经鼓起。(在小区南进门喷水池左右两侧,见下图)
7、公共设施配置不到位,品质拙劣。一是7栋入户大堂门的拉手,还没有交楼就已经生锈;二是门禁安放位置有问题,大堂门无法完全打开,否则直接撞上门禁;三是10-12栋入户大厅钢丝差,照明灯差;四是地下车库未刷防氧地坪漆;五是小区绿化差,稀稀拉拉几点绿色,树都是光杆。
8、涉嫌虚假销售,该小区10、12、13栋的04及06户型当初的入户花园如今却为公共面积,老百姓以最贵的价格买下当初认为最好的户型,如今却是最贵的价格换来最差的户型。
户内情况:
1、7栋90平以下户型,鑫远擅自将购房合同约定的钢质防盗门换成了丁级防火门,改换的防火门低于《住宅建筑规范》中的乙级标准。
2、层高不足。合同约定2.9米,室内平均不到2.73米。
3、部分承重墙、梁开裂,是否楼体沉降?
4、墙面、地面多处大面积空鼓与漏水。
5、阳台栏杆处瓷砖已有损坏。
6、部分户内开关安装在户外。
现在鑫远•湘府文苑二期收房在即,但楼盘质量问题很多,安全隐患巨大。我们多次与鑫远交涉,提出了关于鑫远•湘府文苑二期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鑫远根本不予理睬。现在,鑫远不出面交房,单方面委托物业公司进行,造成业主无法收房。以达到拖延业主收房期限,造成业主无正当理由不收房的事实,从而推托鑫远应当承担的责任。
我们是普普通通的小老百姓,一辈子的血汗钱都扎到了鑫远•湘府文苑二期。在没有看到湘府文苑二期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的权威文件,在鑫远没有对楼盘出现的质量问题做出整改,解决安全隐患以前,我们不敢签字收楼。恳请政府有关部门给予重视,帮助我们维护合法权益。
疯仔kc:
你好,来信已收悉。我委收到来信后,即责成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你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经质监站工作人员与你联系后获悉,开发商已承诺对存在问题进行合理处理,业主表示同意。
感谢你的来信,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