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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是否重复收费?

2018-4-8 7:00:15发布29次查看
尊敬的市政府领导:
我是居住在宁乡的一名普通群众,最近去宁乡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房产更名的业务,被告知需要对房屋进行测绘,并且需要交纳一定的测绘费用。我发现在本人国土证上已然有测绘的图纸,证明房屋曾经进行过测绘,并且房屋结构没有改变,我想请问,之前的测绘结果为何不能使用,这是否是重复测绘,加大群众的经济负担?
希望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复,谢谢!
对网民“关心”反映的测绘收费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2016年8月15日我县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房地进行一体登记。在以往分散登记的模式下,房屋单元与所在宗地没有建立起直接的空间关联关系。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根据“一体登记”的原则,由土地和房屋组成不动产单元作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因此,在进入登记业务流程之前,就必须建立起房屋和所在宗地的关联关系,并生成唯一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即“落宗”。统一登记之前,由于测绘技术落后和行业规范要求,我县的测绘图纸大部分为手工图纸,非数字化宗地图,且以任意坐标、北京54坐标为主,不能转换至国家2000坐标,所以无法按国家规范要求新系统要使用国家2000坐标系进行落宗,需按新的标准重新测绘。测绘成果具有现势性,在变更登记时必须拍照、核实,权属信息、房屋现状、房屋结构变化是否一致才予以出图、登记。如使用了国家2000坐标系进行了测绘、宗地内信息没有变动的,则不需要重新测绘,但须承担在数据库内权属信息调整,数字入库出图及房产数据成果利用相关费用。测绘具体收费标准依据湘发改价服【2016】144号、湘发改价服【2016】711号。
宁乡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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