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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救助

2018-4-8 6:12:20发布25次查看
我是向慧,26岁,湖南长沙人,老家是安化烟溪。父母打拼了很多年才在2002年的时候买了房子,将我和弟弟接到长沙。做为一名曾经的留守儿童到现在的半个长沙人,我觉得很茫然。母亲在2009年的时候查出宫颈癌,2011年1月,由于昂贵医药费和巨额欠债,不得不卖掉房子。遗憾的是,我的母亲和病魔抗争许久,最终于2011年9月16日去世。后来,为了家人能有一份保障,在2012年12月,用剩余的钱给弟弟置办一套单身公寓。本以为命运的苦难已经过去,世事难料,2014年1月,我的父亲,在省二院检查医生怀疑是鼻咽癌,接着父亲转到省肿瘤确诊是鼻咽癌晚期。当时因为购房,家里已经没有储蓄。所以,再一次面对癌症,再一次四处借钱,再一次准备卖掉公寓。父亲在省肿瘤2014年2月7日至4月17日住院治疗,花费十一万元,其中自费七万元(全为借款)。但是三个月后,父亲复诊却发现癌细胞已经转移到肺部,医生说只能靠化疗维持剩下的生命。现在,房子卖不出去,亲戚朋友已经没有余钱可借,我和弟弟的工资都只能维持日常开销,对于这后续的巨额医疗费用完全毫无头绪。上周五,我父亲去街道办事处、长沙市社保办理大病医疗补助,但是,在这个靠关系的社会,像我们这种普通民众办事真的难如登天。让人不禁疑惑,中国公民到底能不能在万念俱灰的时候依靠国家,依靠社会,依靠党。我们一家并不属于社会底层的民众,仅仅是即将失去父亲变成孤儿的普通人,但是,当我们这类人被现实压垮,被苦难打倒,内心渐渐失去对整个社会体制的信心。其实,普通人所求真的不多,家庭和睦,家人健康平安。在医院,在政府,如果工作人员能够给普通人多一点的温暖,多一些的帮助,就真的很满足了。看着母亲、父亲在治疗的一路上,有多少来自农村面对医药费望而却步的人们,他们的希望在哪里,完全看不到!高高在上的所谓领导者们,可曾有过失去亲人无能为力的一刻?在疾病面前,众生难道不应该是平等的么?请多点关注,多点给予,让我们这些人能看到曙光,可以么? 2014.7.28
您好,根据《关于明确长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补助申领流程的通知》(长劳社发【2010】43号)规定,我市符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条件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一个结算年度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目录内)超过1万元且基金支付比例低于50%的低保人员、残疾等级为1-2级人员、三无人员或因病致贫人员,可以申请居民医保医疗补助。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于每年1月(大学生为7月)持医保手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发票复印件、结算单复印件、个人申请报告等资料,到所在社区办理申请。一个结算年度內最高可补助3万元,补助后基金整体支付比例不超过60%。
经联系,您所描述的咨询地点是街道的民政部门,咨询事宜是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而不是城乡医保的医疗补助。您父亲系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已电话告知您可以到所在社区申请居民医保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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