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打工仔,是隆回县人,原在浙江一企业上班做管——一个月工资有10000多元。今年“五.一”在家休假期间,接到鑫洋华机电公司的面试pmc经理的通知,去面试前我提出如工资太低,我就不考虑了,当时对方了解我在浙江上班的情况后说:如我在鑫洋华做pmc经理一年工资十多万是没问题的,考虑到离家近,且待遇也过得去,所以我于5月8号到洋华机公司面试并面试成功。
当初直接面试我的是该公司老板钟总,面试成功后钟总承诺每月工资是税后10000元,双方确定到鑫洋华上班时间为6月底。其间他们一直安排他们人事部的李志星与我保持联络,我按当初我们商量好的上班时间,我于6月25号前办好了在浙江公司的离职手续。回来后6月26号他们人事部李志星通话确认安排住宿以便报到上班,当时李志星确认的是7月2号上班,但通完话后其人事部一位姓向的经理打电话来说;我原来应聘的岗位已有人上岗,要我暂时不要过去上班,他们商量好后再通知我,7月初人事部李志星说能调出一个仓库主管的职务给我,但工资每月只有5500,要么我自己另外找工作;
因待遇相差太远,双方谈不下来,现在该公司明确说他们不能帮我解决,于是我现在处于失业状态。面对这样一个结果,我现在非常苦恼,不管是从精神还是从经济方面我承受了很大的压力,但我这困局,是洋华机电一手造成,所以我希望他们对自己的错误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对面企业,我一个打工仔;不管是从精力还是从财力方面我是一个弱势群体,故特向领导求援,恳请领导帮忙协调,还我一个公道。
万分感谢!
范云敬上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您的情况,建议您:一是与用人单位就待遇等相关问题继续协商解决,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二是请您登录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的专业网站《长沙人才网》或者《长沙人力资源服务网》,免费登记注册,查找其他用人单位信息,求职应聘。祝您早日找到满意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