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一名私家车主在观看了国家的相关法律 法规后。
在此询问 长沙市关于征收机动车路桥通行年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请给与回答 谢谢!!
关于《请问长沙市征收机动车路桥通行年费的
法律依据是什么》的回复
zxasd同志:
您好!
您向市长信箱反映的关于路桥费的函已收悉,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我市城市路桥通行费征收法律依据一是我市城市路桥通行费征收的依据是《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对利用贷款或者集资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等,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过往车辆(军用车辆除外)收取通行费,用于偿还贷款或者集资款,不得挪作他用。收取通行费的范围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之规定,我市对贷款建设的城市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符合该条之规定;二是我市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的范围和期限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人民政府9月17日向我市下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长沙市城区湘江一桥等4个大桥收费站外移有关问题的批复》(湘政办函〔2004〕174号)其中第五条“长沙市城区车辆继续实行城区车辆通行费年票制,长沙县、望城、浏阳、宁乡四县(市)的车辆通行费征收方式次票或者年票,由你市自行确定”和第九条“长沙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自2005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对我市通行费征收的范围和期限予以了规定,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收取通行费的范围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之规定;三是我市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市规定执行。目前,我市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的征收标准是由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长沙市、株洲市贷款建设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收费标准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2〕17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征收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函[2012]71号)予以规定,并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的;四是我市政府规章是对收费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落实。我市《长沙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我市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的征收管理行为,是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有关通行费征收规定具体落实和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的地方性规章,且制定也符合《立法法》地方政府制定政府规章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市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是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征收,且收费范围和期限也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收费标准也是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故此,符合法律规定。
最后,感谢您对路桥通行费征收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会进一步加强对通行费征收相关政策的说明解释工作,并希望得到您一如既往的支持,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