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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三线铁路的困难户的补助问题

2018-4-7 18:17:36发布48次查看
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是望城区的一位普通村民,叫浣云辉,今年已经65岁了,家中无儿,女儿早已外嫁,现年事已高与老伴在家种着几亩薄田。
我曾于1970年至1971 年参加湘黔、枝柳铁路(三线铁路)的修 建,其间胸部受过工伤,由于当时条件苦,经济条件有限无法到医院及时治疗,只有在下路后回家休养一段时间,以为年轻可以挺过去。随着时间的推移,加上年纪增大,旧伤不断复发,胸部经常疼痛难忍,手不能使劲。08年由于病情加重,在湘雅二医院经x光检查发现胸部第8根肋骨已裂,医生诊断说是老伤,有蛮久的,加上年龄偏大,想要治好不太可能,只有吃药维持再好好休养不做重活。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对于一个农民而言就意味着失去生活与经济来源。为此,我曾于2011年上访相关部门,得到的答复是90年代已下发抚恤金,由于望城伤残工人数极少,加之分配金额低,所以未列入考虑范围之内。对于重残、体弱多病、生活困难的伤残民工,由当地民政部门通过适当的接济途径给予补助。
现我还患有十二指肠球部溃疡,非萎缩性胃体胃窦炎,前几天又发现全身浮肿,脚部溃疡,在镇上的卫生院检查不出原因,需要到大医院治疗,又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加上胸部旧伤,每天的药费就已经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再上我老伴又有心脏病和高血压,使得本就来拮据的生活更换困难了。
鉴于以上情况,请相关政府领导能酌情考虑,给予本人适当的补助和帮扶,我将不甚感激!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于当日与您进行了联系,现回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了解了您家庭情况、生活状况和信访要求等,并与桥驿镇社会事务办及龙塘村联系核实了相关情况。8月15日,我局赴区建设局、人社局等单位咨询了解针对修“三线”铁路的相关政策后,18日,组织局救灾救济科和“雷锋580”紧急救助中心会同桥驿镇社会事务办对您进行了走访,明确告知了70年代修“三线”铁路伤残民工的相关待遇情况,并详细解释了最低生活保障、大病医疗救助等民政救助政策,同时针对您四个女儿均已成家但条件一般且夫妻二人患病需长期吃药的现状,给予临时救助2000元。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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