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鲁长春被望城区公安局
非法拘捕致病情况的检举信
尊敬的领导:
您好!百忙之中打扰您!我是长沙市望城区新康乡湘江村新屋组村民鲁小波,现来信反映本人的老父亲鲁长春(新康乡湘江村新屋组人,1932年出生,今年84岁)被望城区公安局非法拘捕、导致冠心病发作,并引发严重的胸部带状疱疹一事。具体情况如下:
2013年3月,湖南送变电公司在新康乡湘江村新屋组和大兴组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一座80万伏的特高压输电塔建在新屋组居民聚居区,该高压线路与附近已建好的50万伏特高压线路相距仅100米,两条特高压电线强大的电流辐射和噪音污染将严重影响村民的生产和生活,造成难以估量的伤害。当地村民要求施工单位公开此高压输电线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出示开工许可、建设许可和环评许可等文件,在没有给出答复前不要开工建设。但是,在未给出任何答复的情况下,2013年3月19日上午10时许,湖南送变电公司和施工单位在新屋组施工现场强行开工建设,当地村民以口头方式表示反对,双方并未发生任何肢体冲突,但随后望城区政府、公安局,以及新康乡政府居然出动警察、特警、城管综合执法人员200余人,对现场村民进行恐吓,在没有出示任何凭证、说明任何理由的情况下,非法打伤20多名村民、拘捕10多名村民,还派人挨家挨户非法拘捕曾经向各级政府上访的村民。现场的官员威胁说,这个80万伏的特高压输电工程不管是对还是错,今天都要开工建设,谁要敢阻止,就把谁抓起来!望城区政府、区公安局和新康乡政府还派人把在现场用手机拍照、打电话的村民非法抓走,声称谁把事情曝光到网上就要抓谁!
我家就住在这座80万伏特高压输电塔施工现场附近,事发当时,我的老父亲鲁长春正从现场路过,作为一个八十高龄的老人,他没有参与任何抗议或表达任何不满。但是,望城区公安局的警察竟然不分青红皂白,在毫无征兆、未说明任何理由的情况下非法拘捕我的老父亲,丝毫不顾他的年岁苍老!我父亲鲁长春被望城区公安局强行拖上警车后,突发冠心病,当场几乎失去呼吸和知觉,生命垂危,同车被捕的村民见状央求警察停车查看我父亲的病情并予以救治,但警车上的警察置若罔闻,不予理睬,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最后,在同车村民再三央求下,才把我父亲送至望城区人民医院救治。我父亲本来身体还很硬朗,没有患过大病,但由于这次受到巨大惊吓,他突发冠心病,先后在望城区人民医院、湘雅附三医院、长沙康乃馨医院住院6个多月、花去医疗费用3万余元,并引发严重的胸部带状疱疹,反复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用2万余元,且身体状况越来越差。现在,我父亲鲁长春由于冠心病、胸部带状疱疹反复发作,吃不下饭、下不了床,病痛的折磨让他日益消瘦、整体躺在床上呻吟,痛苦难当,只能依靠输液维持生命,在给老人带来极大病痛的同时,也给家里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作为他的儿女,我们十分痛苦、十分焦急:为何好端端的父亲,就因为望城区公安局非法执法、非法拘捕导致如今生命垂危?难道这就是人民公仆的所作所为吗?
早在2007年,公安部就提出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近年又提出了“五条禁令”和“三项纪律”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也指出:“涉及群众的问题,要准确把握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充分考虑执法对象的切身感受,规范执法言行,推行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阳光执法,不要搞粗暴执法、‘委托暴力’那一套。”可是,在这次事件中,我们却看到望城区政府、区公安局、新康乡政府不问是非、知法犯法、非法执法、粗暴执法,不仅面对群众危难不勇为,还不顾84岁高龄老人的生命安危,导致如今我父亲生命垂危,这些都与公安部要求和习总书记指示精神背道而驰,严重违背了法律精神和政策规定,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严重危害了群众生命安全!
恳请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我老父亲后续治疗的问题,给予应有的医疗救助和经济、精神赔偿,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还我们一个公道!我的老父亲已经生命岌岌可危,希望上级领导能够高度重视此事,尽快予以处理!不要让84岁高龄的老人含冤蒙受病痛的折磨和死亡的威胁!
信至此处,不胜感激!
因你的父亲在现场阻挠施工,不听劝阻,现场工作人员将你父亲带离现场,该行为不可能导致你父亲患上冠心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