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岳麓区咸嘉新村西子园的业主,自从2011年8月起在我小区服务的长沙市春江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擅自将小区内不足6米宽的唯一一条道路上划上停车位,并同时开始收取90元/月的停车费。该物业公司既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长沙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长沙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等等法律方面的规定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也没有到任何一家行政机关(公安、消防、规划、物价)进行审核办证和备案登记,属于严重的乱收费行为。同时道路被划上停车位停车后,剩余道路只有3米左右,小车勉强通过,消防车等大型车根本无法进入,同时对行人也有莫大的安全隐患。该物业公司为谋求一己私利,擅自划定小区道路停车位的行为,是对全体业主权利、安全的严重侵害。恳请政府指派公安、消防、规划、物价等相关执法机关对长沙市春江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严厉查处!
您好,信中反映的问题已责成咸嘉湖街道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