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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依法处理长沙市望城区法院副院长刘昌济受托办案现场指挥法警施暴的报告

2018-4-6 6:20:46发布19次查看
尊敬的张剑飞市长:
我是长沙市望城区公民虢金龙。2013年6月27日,我们按长沙市望城区法院通知去参加经济买卖合同纠纷案协调,该法院法警竞施暴将我胁骨被打断,送望城区人民医院和转湘雅三医院救治。同时在场的司机等3人也被打伤。特向领导反映,请求领导在百忙中关注此案,依法处理长沙市望城区法院的暴力司法行为。
一、望城区法院暴力司法经过
湖南庆湘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庆湘公司)诉东莞市北翔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北翔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望城区法院伙同原告强行受理。6月27日,接望城区法院电话通知,黄国柱及北翔公司虢美丽、虢金龙、代理律师范律师等赶到法院参加双方当事人协调,但一直没看到对方当事人到法院来,黄国柱等人便在法院二楼刘昌济副院长办公室等候。
下午3时5分左右,刘昌济副院长给办案庭长刘恒辉打了个电话。接着,黄国柱接到刘恒辉庭长的电话,让他到法院一楼参加协调。不料,刘庭长以妨碍民事诉讼为由宣布对黄国柱采取拘留措施,并交由法警带上警车。
当时,我看到这情况,和几个人跑到二楼找到刘副院长提出抗议,要求不要拘留人。刘副院长要我们立即和原告沟通,我按照刘副院长的意思,和虢文庚一起找法警,请求法警先等一下,等我们和原告打电话,但法警置之不理。我与法警理论,并拿出摄相机记录,当时我们都没有谩骂和动手行为。但突然之间,我被四五名法警围住按倒在地,并施以脚踩、腿压将双手用手铐铐住,手机也被收走。当时现场有人喊,法院乱执法,赶快报警。在场的律师、司机等人也没有任何动作的情况下,同样被几名法警摁在地上,把手机抢走。我的摄相机至今仍被法院扣着没还。
我们4个人被法警控制后,法警说要对我们采取拘留措施。我们同去的人又去找刘昌济副院长。刘副院长说,“只要写出检讨,今天的事到此为止,不到外面乱说,不仅你们可以走,黄国柱这两天也可放人。”我堂妹虢美丽当时急哭了,硬要我们按法院的意思做算了,快点把黄国柱放出来。
3点30分左右,我被铐住带入室内,我几次告诉法警:肋部非常疼痛,肯定被踩成骨折了,央求送往医院救治。但有法警说:“只要不死人,就必须搞定再走。”还有一个人说“是装的,不可能骨折”。一定要按交待的要求写出书面检讨,才能放人去医院检查。被逼无奈,我们只得违背意愿,按法警的意思写了书面检讨书。法警警告不准到外面说,我也只得满口答应。晚上7点多钟,我被担误了4个多小时救治时间后,走出法院办公楼已经痛得无法动弹,倒在地上。家人把我送往望城县人民医院救治,经诊断为肋骨骨折。因伤势严重,当晚凌晨两点左右,由120救护车转送湘雅三医院救治。
上述经过,尽管我们的现玚拍摄音像资料都被法警暴力销毁。但是,望城区法院安排有摄像机及办公楼门口的监控录像全程拍摄。
我在湘雅三医院救治的几天时间里,法院还派人到医院,要求在病历记录上“写轻点”。我在医院救治期间,我的陪护人员看到,法院真的派人到医院去了。
二、望城区法院伙同原告施暴缘由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湖南庆湘公司诉东莞市北翔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在被告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前提下,长沙市望城区法院受理。该院于2013年5月30日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将北翔公司帐户70余万元现金查封冻结,在长达14天的时间里没有依法履行告知的程序。
6月20日又将东莞北翔公司仓库查封。由于被查封的仓库存的是熟食及员工用品。熟食有严格的保质期,且被封熟食价值600多万元,如不及时解除查封,改变保全措施,会造成不必要的巨大损失。6月20日晚9点30分钟左右,北翔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国柱从出差地福建飞往广州与办理查封手续的法官约见,法官称太晚。次日上午,黄国柱见到了办理查封手续的法官,但法官要求黄国柱到长沙望城区法院办理改变保全措施的手续。
黄国柱在同日下午2点30分赶到了望城区法院,请求改变保全措施,将价值200多万元的房产作为担保。法院收受了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此后,北翔公司个别员工为了从查封的仓库内拿出衣物、员工用品和车辆等,并误以为在公司的协调下,法院已经改变了保全措施,就将封条撕毁进入仓库拿东西。对此,还在长沙的黄国柱毫不知情。
6月26日,望城区法院召集双方到法院协调,但协调未果。
三、补充望城区法院施暴疑点和蹊跷处
1、原告和法院到底是不是真的很“铁“?原告多次在外宣扬,他和法院关系很铁,可以把一个没犯法的人想办法关起来。这次果然是这样。在拘留了黄国柱和打伤我的当天晚上,请了刘昌济副院长吃晚饭,表示感谢和庆祝。
2、经济纠纷案,管辖权在被告所在地。原告所在地为长沙市望城区,被告所在地为广东莞市。被告就该案管辖权先后向望城区法院和长沙市中院提请裁定。在长沙市中院就管辖权尚未裁定前,望城区法院伙同原告“积极”办案:先是封被告账户,接着去东莞封存被告熟食仓库;然后以封条被扯为名,对被告法人黄国柱执行司法拘留。原告再一一告知客户称“黄国柱被抓”。
3、望城区法院副院长刘昌济一手导演该案,他自始至终一直在现场,法警打人不仅制止,还在被告请他暂缓执行拘留时,刘副院长却要我们直接和原告沟通。
4、望城法院施暴后强行把现场资料销毁,还不准我们到外面说。在实施司法拘留把人押走后,把我们一一按在地上,甚至动用手铐把我们铐住,强行将摄相机和手机抢走删除拍录的视听资料。
5、在经济纠纷案中过度非法使用警械。
上述事实,当时都有录音和录像等视听资料证实。
四、几点请求
1、请求调查,还事实真相,追究望城区法院相关人员的违纪违法责任;
2、赔偿医疗费等损失。
此呈
虢金龙
2013年7月15日
(虢金龙:身份证号430122196806110016,电话18664628729)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交区政法委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案件办理情况
2013年5月27日,望城区人民法院受理原告为湖南庆湘食品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为黄国柱、东莞市北翔贸易有限公司的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诉讼标的共计2435200万元)。根据原告的财产保全申请,5月30日,望城区人民法院冻结了被告黄国柱、北翔公司的存款共计721966.63元。6月20日,望城区人民法院在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寮步法庭工作人员的协助下,保全查封北翔公司存放货物仓库一处。6月24日,被告北翔公司将封条擅自撕掉,将仓库门打开进行营业。鉴于被告的上述行为,望城区人民法院决定对被告北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国柱予以司法拘留十日。6月26日,望城区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但双方没有达成一致。6月27日,望城区人民法院对黄国柱实施司法拘留,黄国柱随行亲友虢美丽、虢金龙等人不理解,一再阻拦冲撞法警执法,法院法警处置了虢金龙等人的阻拦执法。在此过程中,法警与虢金龙有肢体接触。事后,虢金龙到医院检查身体为肋软骨骨折并接受治疗。
二、对反映“施暴疑点”的说明
1、关于反映刘昌济副院长接受原告宴请的情况
经查,6月27日下班后,刘昌济约其朋友曾永胜去旺旺西路“好韵味”土菜馆吃饭,期间刘昌济邀请李建勋和李为一并前往,四人在“好韵味”雄鹰包厢吃饭,饭后刘昌济回法院加班。经查实,四人均与原告方无任何关联。
2、关于反映法院无管辖权办案的情况
经查,所涉案件为合同纠纷,原告住所地及营业地均在长沙市望城区靖港镇。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合同法》的规定,该案可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并非只有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望城区人民法院经审核相关证据后认为合同履行地为原告所在地,因此予以立案。受理案件后,望城区人民法院根据原告申请,在原告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在东莞法院干警协助配合下,对被告公司仓库采取了查封措施。北翔公司擅自撕毁法院封条,打开仓库营业的行为已构成妨害民事诉讼,望城区人民法院对北翔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国柱实施司法拘留符合法律规定。所涉案件因北翔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被裁定驳回后已提起上诉,关于该案管辖权的最终处理,将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3、关于反映刘昌济副院长一手导演该案的情况
经查,望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昌济同志主管民商审判,在办公室接待纠纷当事人是正常履职行为。对于该案,刘昌济同志一再建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无违法行为和不当行为。
4、关于反映司法拘留过程中粗暴执法行为情况
经查,6月27日下午,黄国柱随行亲属在对黄国柱实施司法拘留过程中一再阻拦冲撞执行公务的司法警察,望城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处置了虢金龙等人阻拦执法的行为。在此过程中,1名司法警察有不文明执法行为。
三、处理情况
此事发生后,长沙市望城区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成立专门调查组对虢金龙等人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并将调查结果向虢金龙等人进行了反馈。望城区人民法院与有关当事人进行了及时沟通协调,就有关事项作出了妥善处置,已基本消除当事人的误解,同时,望城区人民法院对有不文明执法行为的法警作出了辞退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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