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0年在单位交款购买的集资房,由单位开出收款收据,2001年入住到现在。单位2006年才开始办理手续,于2008年9月发房产证,办证时国家政策集资房免契税。现在我想改善住房条件,将此房屋卖出,换大一点的。在二手房交易中心咨询时,房产部门以集资房报建时间计算不要交营业税,税务部门说因免契税应以房产证时间为主缴纳营业税。去年同期楼上一户房屋出售是未交营业税的,我已经住了10多年的房屋到底要不要缴纳营业税,请相关部门给予明确的答复。谢谢!
来信人已通过12366进行咨询,并于11月21日上门了解,我单位已经解答了其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