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政府,政协领导
你们好
笔者于2016-01-21日向市法制办反映麻将馆问题,请求制定管理的法规措施。
事情已经过半年了,但麻将馆仍在,仍然严重影响着百姓的生活!
幸运的是长沙市委易炼红书记,对此做了“依法严惩”的批示,市里也组织过一次清理,但是缺乏相应的处
罚措施,既不能对其罚款,又不能对经营者采取强制措施,不过一周,麻将馆满
血复活!!请问市政府是走秀过场还是能力不足?
易书记批示及行动,此事市政府及相关人员应该参与至少法制办的领导应该了解吧!!
麻将馆、棋牌室能无视政府,其最大的原因应该是法令不清,法令不详!!
据《长沙市政府法制工作规定》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区县(市
)人民 政府认为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应当向市人民政府报请立项
。 长沙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对民生问题积极调查,研究。及时出台相关法令,
政府有责任、有义务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在此请法制办公布对麻将馆、棋牌室的调研结果,同时请公开法制办所提到
的公安、文化、工商、城管、环保等相关部门进行深入论证和研究所得的结论!
!
希望并请长沙市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对此事加以重视,了解具体情况,出
台相关法令、规章,及时解决百姓突出问题,还百姓一个宁静的家
俗话讲得好,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我相信法制办的领导应该不是这种人!!
谢谢!!
附件1:麻将馆经营扰民的立即整改通知=市领导批示 (1).jpg
关于网络问政的回复意见
关于网友“还我宁静”在网络问政中请求“立法规范住宅小区营业性麻将棋牌室”问题,我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立法建议的回复
2016年1月,我办针对网友上次来信内容,已对长沙市立法程序进行了简要介绍,大致程序如下:(1)提交立法项目申请。(2)编制立法计划。(3)起草部门进行立法草案起草。(4)征求公众意见。(5)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或者市人大常委会审议。(6)向上级部门申请批准、报备。(7)公布。并对网友提出的立法申请,做出了以下回复:来信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尚需公安、工商、城管、环保等相关部门进行深入论证和研究。
做出这样回复的理由是:
麻将馆并非一个特定的法律概念,亦非一类特定的法律调整对象,上位法律、法规、规章对此都无专门的规定,在管理实践中,一般都将麻将馆纳入个体工商户的范围,依照相关工商、城管、环保、治安等多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综合管理和规制,对其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的必要性值得商榷。我办建议,针对现实生活中麻将馆存在的具体问题,各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应当依据各自的上位法规定,进行深入论证和研究,拟定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
关于长沙市立法项目立项的问题,《长沙市政府法制工作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如下:
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区县(市)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应当向市人民政府报请立项。报请立项时,应当将以下材料径送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
(一)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建议稿;
(二)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必要性论证,必要时还应当提交成本效益分析报告;
(三)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及拟确立的主要制度;
(四)项目前期调研情况;
(五)其他与立项相关的材料。
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可以通过报刊、网络等形式广泛征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立法建议。
截止到2016年7月初,我办未收到市公安、工商、城管、环保等相关部门就麻将馆管理事项提出的立法申请及相关问题的调研论证报告。
二、相关建议
1、在住宅小区内开设经营性麻将馆,很容易出现噪音扰民。市民寄希望通过政府立法来解决此问题,可以理解,但是,关于住宅小区管理的问题,国家、省、市已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等,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也专门印发了《长沙市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对15大类经营项目的禁设区域进行明确规范。按照《物权法》第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在住宅楼里开设、经营的绝大多数麻将馆,明显是改变物业用途、违反《物权法》的行为。小区业主发现经营者在禁设区域开展经营活动,包括开设经营性麻将馆、棋牌室,可以向相关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小区物业投诉,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网友还我宁静反映的麻将馆噪音扰民的具体问题,我办将转高新区管委会协调进行整改。市政府已部署在全市进行“住改商”问题清理整顿,由各区为主进行地毯式清理整改,故此件同时将转高新区管委会通过具体整改来解决网友的有关投诉。
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