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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芙锦城小区幼儿园旁规划建农贸市场的投诉

2018-4-5 5:52:36发布21次查看
关于万芙锦城小区幼儿园旁规划建农贸市场的投诉
1、天心区规划局在小区附近公示,在木莲路与林大路交叉口西南角,规划建设农贸市场。根据《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十条第3点规定:幼儿园周边300米范围内,不的新建车站、码头、集贸市场等嘈杂场所。但是在万芙锦城小区幼儿园一墙之隔旁,确正规划建设一个农贸市场,而且这里300米范围内,还有天天向上幼儿园、井岗小学。怎可不顾幼儿安全和身体健康?
2、根据我们业主了解的情况,现在是青园街道(社区)在强力推进此事,从9月21日街道与业主代表的所谓沟通会可以看出,相关工作人员或拟建设单位人员,趾高气昂,就是要建,街道(社区)与承建单位直接是否有利益纠葛?
3、木莲路跨韶山路高架桥通车后,木莲路和林大路(万芙路)车流量非常大,如果在这个交叉口新建农贸市场,势必进一步诱增交通流量,现在市委政府正在搞交通整合整治,想方设法疏散城区堵点,如果新建农贸市场,不是疏堵,而是添堵,与市委政府决策背道而驰,况且如此巨大的车流量下,附近至少3个学校的学生出行安全谁来负责?
4、7月27日,鑫远御文台小区业主投诉同类情况,8月18日及时得到了天心区规划局冲破利益阻挡依法依规的积极响应,停止了新建农贸市场,还了附近学生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天心区规划局的做法点赞。
5、诉求:请天心区规划局不要被青园街道(社区)和承建商所捆绑,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为了附近3个学校的学生的出行安全和健康,为响应市委政府城区疏堵而不添堵的决策,请天心区规划局为民做主。
叩谢!
木先生: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天心区政府接到您的来信后,高度重视,即将此件转交青园街道办理。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你在网络问政市长信箱留言的关于市场建设问题,是青园生鲜市场,该处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属于住宅r2。此次建设是依据《长沙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规定》以及城市提质改造工程的要求,取消不合格的农贸市场,重新建设高标准的绿色环保型的生鲜市场,已达到整治城市环境的目的。该处生鲜市场实施主体为青园街道办事处和远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属于政府指导市场模式运作。目前属于公示征求意见阶段,从你所反映的情况来看,我们一定会请求相关部门按照依法、依规、依程序;在广泛收取和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后,届时将对青园生鲜市场的建设问题召开听证会,统一听取意见,并解读相关法律依据,力争把好事办好。
感谢你对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提出的宝贵意见!
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街道办事处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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