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针对浏阳河畔北苑5栋1单元203室的违章建筑已投诉多次,直至2012年城管才来此执法但并未强制拆除,本人又于2013年3月开始多次询问芙蓉区城管大队但得到的回复是还在走程序具体的执法时间不能确定,今年本人于六月再次向芙蓉区城管大队投诉,但是芙蓉区城管大队的办事流程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和诸多疑问:1、203的违章建筑是2009年搭建的为何直至2012年才上门执法?期间投诉了无数次?2、既然城管已上门执法为何不强制拆除?执法的时限是多少?难道要等到2015年再次投诉?3、既然早已认定203室是违章建筑又为何要在今年5月街道出面调解,是否违背了相关法律和职业道德?
本人一家人已受此违章建筑干扰时间长达4年,严重影响了居住的相关质量,恳请相关部门能够尽快解决此事,还老百姓一个宜居的生活环境!
信件中反映的违章建筑我局早前已收过该问题的举报,并于7月7日联合街道,组织有关部门对其进行了拆除。
后附相关回复。
芙蓉区城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