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及相关部门领导,您好:
我是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矿产普查与勘探专业2011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现为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的一名员工。我毕业找工作的时候了解到贵市有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的计划,通过单位参加的长沙市“进百所高校、揽万名英才”大型人才引进活动的现场招聘会进入现供职单位的。按照《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的政策意见》(长发[2009]18号)和《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工作计划>》(长办发[2009]39号)以及《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办发[2009]52号)等文件的精神,我理应享受到3万元的安家补助,并按照一年1万元,连续3年发放的形式给予补贴。然而我单位2011届的毕业生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上述文件的法适用对象是我市2009-2011三年内面向国内“211工程”尤其是“985工程”重点大学,特别是整体实力雄厚的综合性大学和专业特色鲜明的多学科型大学,引进和储备的应届毕业的博士生、硕士生和优秀本科生(以下简称“优秀青年人才”))的职工至今仍未获得补贴。同时我单位2009届和2010届的毕业生并符合政策要求的已经在发放此种补贴,唯独我们2011届的尚未执行政策规定。希望领导能够重视并解决问题为盼。
你好,你单位没有报2011年的计划,没有报计划的单位落实不了,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