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也被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折磨死了,我是湖南省宁乡县喻家坳乡人,今年6月结婚,户口还在宁乡县喻家坳乡。我老公是湖南新化县金凤乡人。现用于居住地(深圳)办理医保需要我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于是委托我妈在宁乡县喻家坳乡办理。可是却被工作人员告知我已经结婚,需要到结婚地办理,我妈告诉工作人员我的户口还在宁乡县喻家坳乡,并没有转到新化去,所以按规定应该是在喻家坳乡办理的,
可是工作人员说什么已经没有了我的资料,还是要我们在我老公那边办。我在网上查了下湖南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办理流程的规定,得知此证是必须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可是现在我们宁乡县喻家坳乡计生部门就是不给办理。
我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这边办理医保只有几天时间了,非常着急,我想问问,这种情况该不该在喻家坳乡计生部门办理。为什么普通老百姓办个证就这么难呢?希望能帮我查查!宁乡县喻家坳乡计生部门赵主任的电话是15973178883.
根据《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解释,适应人群:离开户籍地县域30日以上,户口在本县或婚嫁到本县的18-49周岁成年女性以及符合条件的流入育龄妇女。
1、未婚育龄妇女在户籍地进行办理,省内流动的,现居住地也可受理。
2、已婚育龄妇女,在婚入地进行办理,省内流动的现居住地也可以受理。
3、女方户口在本县,婚嫁到外省,在女方户籍地办的,需提供《流动人口管理合同》、《流动人口承诺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妇检证明》等相关材料。
谭海燕,现已婚嫁娄底,在深圳工作,不符合第二条政策。同时该对象本人未到我办来,委托其母亲过来办理,并且没有提供《流动人口管理合同》、《流动人口承诺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妇检证明》。所以,未予给谭海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特此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