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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约在先,据不承认事实,不退购房定金

2018-4-4 19:44:12发布23次查看
315报料#姓名张怡,电话13786138335报料内容:14年12月,我在开福区兴联路360号钱隆世家小区(由湖南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原公司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湖南财信国际商务酒店13楼,现地址不详)想购买一套商品房,在销售顾问的推荐下看中一套房后,销售顾问要求我按他们售楼部的规定缴纳定金2万元,并推荐我采用他们内部的以购房款抵工程款的交易方式,仅此而已。我按要求缴纳了2万元定金并同意他们推荐的交易方式,过后几天,我接到钱隆世家销售顾问的通知去交付购房款,碰面后销售顾问突然告知我不能签订房屋购买合同及提交合法证件,问其原因是因为我看中的那套房已整栋抵押银行,现在还没有解押,故不能签订购房合同及提交合法证件,只能签购房协议,我考虑其风险,要求在购房协议上承诺具体银行解押时间及提交合法证件时间,他们不予接受,我考虑我不能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故提出放弃购房并要求退还2万元押金,销售顾问则告诉我放弃购房可以,但2万元押金不予退还。此事我作为购房者,在看房及缴纳押金前,销售方并没有告知我房屋已整栋抵押银行的事实,并依然违规销售房屋,而且以不退还押金为由强迫我购买房屋,我认为我的合法权益已受到侵害。(此事都市频道都市晚间新闻2015年3月14日晚上22点25分已报道)据了解,现在那栋楼在银行已解押,而我也已在别处购房,从过完年到现在我通过媒体和工商部门和他们协商,但找不到负责人出面协商此事,故希望借此平台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望帮助为感。谢谢!
2015年3月27日我局收到贵室转办的在钱隆世家购房存在定金纠纷的投诉信。现将情况汇报如下:我局高度重视,将投诉信息登记并分流至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福分局调查处理。
接到分流信息后,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福分局迅速将该投诉信息分流至芙蓉北路工商所。4月8日,芙蓉北路工商所组织当事双方在法制科进行了调解,被诉方同意退还1万元定金,投诉人不同意。介由此,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芙蓉北路工商所工作人员建议投诉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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