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单位不缴公积金,投诉无门

2018-4-4 15:21:20发布28次查看
我自2013年10月9号至2015年5月31号在湖南潇湘晨报上班,但公司没有给我缴纳公积金,我找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找了省公积金管理中心,相互踢皮球,都说没有执法权,请问我要到什么部门投诉,外地农民工不容易。请问省长,我该找谁来保障我的合同权益?联系电话18975191571,18774815611,急啊,为什么不能仲裁?即使不能,能上法院吗?根据长沙市政府清单,市公积金有权处罚权力,为什么我维权,又说没有执法权力,天理何在?更气的是,我要一张处理结果,这样我可以行征讼诉,也不给,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投诉,中心干脆删掉我网贴,市长帮我一下,好吗?
您好!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5年7月13日收到“市长信箱”转来您反映潇湘晨报未给您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来信。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应当为在职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鉴于您5月31日已从潇湘晨报离职,您在在职期间对单位未给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未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维权投诉,且您也未向我中心提交您与潇湘晨报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劳动仲裁书或判决书、工资发放凭证等)。我中心依法为您进行维权的依据不足。
另,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于离职职工投诉原单位未缴交住房公积金,未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行政执法的权限,因此根据您的“市长信箱”反映,我中心只能进行适当的行政监督,约谈潇湘晨报了解相关情况。就此问题是否能仲裁或起诉?建议您具体咨询劳动人事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
我中心网站并未删除您的投诉网帖,你之所以未能在第一时间内查看到是因为我中心网站主任信箱中的投诉咨询信件需要在后台回复后才可以显示,所以,我中心自7月5日收到您的投诉信件后,将此信件转交天心区管理部核实情况,并于2015年7月10日已回复,你可以登陆我中心网站查看。感谢您的来信!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