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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赤岭路街道办受理二胎证的问题

2018-4-4 14:22:49发布28次查看
2015年1月30日上午去天心区赤岭路街道办办理二胎生育证时,我们都是按照居委会的要求将所有材料准备齐全提交的。但当我们高兴的以为生育证能顺利办下来的时候,街道办的计生人员却告诉我们在《再生育表》的里面要求男方盖三级章,即居委会、街道办和区章。可是我当时在男方户口所在地青岛街道办办理证明的时,当时就打电话给居委会计生委的工作人员问清楚了是要盖三级章还是二级章,当时居委会计生委的工作人员明明说清楚了男方只要盖二级章的,因为是在女方办理二胎生育证的,男方不需要盖区章。现在倒好,反过来说我们没听清楚,他们说清楚了。当时在青岛说清楚的话我们就会去区里盖。为了这个二胎生育证,我们已经来来回回了四五趟了,老公又是集体户口,现在又不在青岛了,户口刚刚迁来长沙。难道要我们老百姓为工作人员的失职买单吗?望回复解决!!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因二胎生育手续有严格的审批条件,如果相应的材料提供不全,则会影响审批的时间,对你的生育带来不利的影响。对于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对街道和社区进行了交代,对群众办事情需要准备的材料,应当一次性告知,方便群众办事,以免群众走多于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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