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胡衡华市长:
我于今年8月1日通过市长信箱提交《开福交警大队及其个别办事人员能不能真正以民为本》信件,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就信件所反映的问题给个答复。但8月25日,我看到的答复是“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的情况请您到开福区交警大队法制科咨询。再次感谢。 ”
这里,我就市公安交警支队的答复提出如下质疑:
1、该答复敷衍搪塞,系行政不作为行为。我在市长信箱注册时,留下了个人的详细联系方式,为什么没有相关部门与我联系并告知答复内容?
2、该答复故意设置障碍,存在让人知难而退之嫌。我不住长沙,按照这个答复,需要请假去长沙咨询,开福区交警大队附近又很难找到地方停车。我有理由质疑,市公安交警支队这种做法是让我知难而退。
3、该答复极不负责,侵犯老百姓的知情权。我当初向您反映情况,并不为个人诉求,只是针对事实,提出问题,期待有关部门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多为老百姓考虑,也适当回应老百姓的知情权诉求。8月1日写信时,在“是否公开”选项中,我记得是选择了“愿意”,8月25日的答复中,怎么成了“已回复不公开信件”?此举明显侵犯公民知情权。难道我们的个别政府部门连回答老百姓质疑的勇气都没有?当然,我无法确定当初写信给您时,是否将鼠标点错位置,错选了“不愿意”,如果是这样,我的本条质疑撤销,并愿意为本人的误解向可能涉及的部门、个人道歉。
尊敬的市长,以上质疑如有冒犯,敬请原谅!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请来开福大队203法制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5501980。我们将会有民警与您面对面交流沟通。再次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