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市长:
您好!
在您百忙中不好意思又来打扰您的工作,本人在1月26号反映丁字镇兴城社区排楼咀私分卖地款一事,感谢您的回复,但是有一点回复有点问题,回复上面是这样说的“该组项目征收土地费进行分配时,周海清要求将已出嫁的女儿和女婿一家的户口迁入,按招赘上门的形式参与村组土地费分配,但该组大部分村民不同意,只同意其未出嫁的女儿招赘上门。经走访了解,该户反映“有80%的村民小组组员签字同意迁入,完全享受当地村民待遇”的情况不实,该组大部分村民均表示没有在周家准迁报告上签字。” 请张市长及有关部门查实,我本人手上有80%村民小组组员的签字的复印件,原件放在公安机关留存。如果真的是村民小组不同意,签字又从何来呢?既然本人有签字在手,肯定有相关人员在说假话,过激的言语本人不想多说,多说有损政府公信力
您好,您的来信已交丁字湾街道办事处处理,处理完毕将再次在“市长信箱”公布处理意见,请您关注信箱动态,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