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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落户问题咨询

2018-4-4 11:31:03发布21次查看
您好,我于2009年与前妻离婚,之前与前妻有经济适用房一套,协议离婚后,房子留给前妻,前妻是户主,2011年自己又按揭购买了一套房,2012年再婚,当年12月份女儿出生。现在欲帮女儿落户在我户下,但我的户口仍挂靠在前妻户下,请问,需要走哪些流程,带哪些证件以及相关办事部门地址电话,请详细告之,多谢!
你好:
收到您的邮件,现答复如下:
如果您的户口现在属于长沙市内的常住性户口,请直接带上房产证(按揭的提供银行盖章确认的房产证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到落户地的派出所直接办理市内迁移,如需办理您小孩的户口请带上结婚证,夫妻双方户口本,夫妻双方身份证随父或随母落户。
谢谢,如有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0731-8866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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