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部门领导:
我们是新桥小区的部分业主,针对小区目前的现状,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1:新桥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在2006年成立后,于2009年自动解散,一直处于无业主委员会的状态;
2:杂屋间跟车库都住满了流动人口,有的还作为麻将管,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部门杂屋向地下挖土,造成房屋结构变化;
3:物业公司在未合同到期后(于2011年1月份到期),未续签合同,并没有经得广大业主的同意下,2011年5月份开始把停车收费承包给所谓的南县帮,制收取停车费,已经造成小区打架斗殴事件经常发生,经常强行拦车,不交费不准业主开车进小区,甚至恶语恐吓部分业主,马王堆街道接警已经不下20次,
4:在部分热心业主积极组织参与换届选举的时候,物业公司出钱出力拉笼少数几个业主从中阻挠,分裂小区业主,影响小区的团结跟和谐:
5:街道作为政府的一级部门,不为群众着想,不为小区和谐着想,偏向物业公司,在指导选举过程中,由于物业公司状告部分业主委员会人员不是业主(是房产证上夫妻的另一方),而造成候选人不够,致使第一次确定的选举流产
在这些具体情况下,我们的小区如何能和谐,我们的家园如何能建设好,如果长沙市存在这么一个小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城市如何能达标,我们在这里呼吁政府为我们广大小区业主着想,也为最基层的人民群众着想,指导下我们,同时把这些危害小区不稳定的因素,排除在萌芽状态,我们广大的业主都希望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建设一个安定和谐的小区,让自己有一个祥和的居住环境,也为长沙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出一分力
我街道收到市长信箱信件(id430745)号之后,街道及社区十分重视,立即派人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了解,“长沙市益多益物业公司”于2008年2月在“湖南中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地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手负责“新桥小区”的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合同时间为三年,于2011年1月31日到期。
信件中提到的的“乱收费”,是指新桥小区物业收取汽车停车费问题。关于汽车停车收费问题,是“长沙市益多益物业公司”根据长沙市物管局2009年11月5日批发的《长沙市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审批证》文件收取。“长沙市益多益物业公司”与“新桥小区业主委员会”于2009年10月25日签订实行新桥小区车辆停放、收费、管理的协议书,新桥小区内停车收费的人员全部是“长沙市益多益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不存在南县帮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