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麓谷报上明明说是(上职业学校免学杂费)到社区又说不能报,我的办件lm20140807293 lm20140807297一直得不到处理。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好!你于2014年8月14日、8月20日向高新区提交的信箱信件,我们已收悉。高新教育局根据信件的要求2次联系你本人,区教育局教育处长侯舒广根据你提供的电话号码与你进行了直接沟通,并就你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此后,你又于8月26日向市长信箱发出信件请市长督办。
为了让你更全面了解长沙高新区“上职业学校免学费”的政策及具体操作流程,根据长沙高新区《关于对长沙高新区被征地农民和农村居民学生实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的通知》(长高新管发[2013]108号,2013年12月17日印发)精神,现书面向你回复如下:
1.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对在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中所有户籍在长沙高新区所辖范围内(含信息产业园)的被征地农民和长沙高新区所辖范围内农村居民学生免除学费以及书籍费、作业本费等杂费。
2.区级免学杂费补助资金按照先免后补,每学期第二学月申报拨付。由学校按照享受高新区免学费和杂费政策对象,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分类造册,同时比照上级财政、教育部门申报国家免学费补助资金所需材料和要求,组织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申报材料向教育局申报,教育局对免学杂费对象进行资格认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批,财政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经委领导批示后拨付免学杂费补助资金。
按照以上文件精神,你可及时与学校沟通联系,提交相关资料,经学校查证属实后,由学校统一造册,再报相关部门复审,确认后由区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校,再由学校落实到学生。
2014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