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先生:
你好!
我是长沙市某学校的一名普通教师,2010年研究生毕业后通过公开招聘到了现单位,因为我于2011年在长沙雨花区买了一套期房,当时想把户口落在买房子的地方,所以从学校转出户口后我就没有把户口落到单位的集体户口里,但从2011年到现在已四年了,我的房产证仍然遥遥无期。而如今我的小孩已满四岁,眼看就要读小学了,所以我就想把户口落到我单位的集体户口里,好让我小孩在长沙能读上小学,于是我就去了我们单位所在的侯家塘派出所,我被告知因为我是学生户口,所以需先到雨花区政府户籍办理处去,并要我带好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单位的证明就行了,但我连续二次去雨花区政府户籍办理处,却无法解决我落户的问题。第一次说我仅有这三个证件还是无法证明我是我们单位的职工,于是第二次我就按照他的要求准备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招聘合同、单位证明、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及盖了主管部门意见和单位公章的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异动审核表过去,但仍被告知没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录取通知,无法办理。于是我只能向单位负责人求助,她说我们单位从来就没有发过录取通知,而雨花区政府户籍科的同志说没有这个录取通知书那就不能办理落户手续。七月底的长沙烈日炎炎,可我的内心却是彻底的凉。虽然我在长沙工作,把美丽的长沙当做了自己的家,但却被家拒之门外。有房子却办不到房产证;有单位却无法落户。我已漂泊了五年,小孩快到上小学的年龄,我恳求市长先生能给我指条明路,让我的户口能落下来,让我踏踏实实的成为一个长沙人,让我的小孩能够在长沙读上小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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