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很冒犯的给您寄来此信,只是我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求求市长帮帮我吧! 我是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大二的一名学生,我名叫戴娇,我家住湖南省宁乡县横市镇金棋村。我的父亲名叫戴劲松。我在高中时就已经是一名预备党员,现已顺利转正。在大学表现优秀,积极参加学院活动,被评为校级“优秀团员”,也获得“镁铝理工科杰出女生”(学院10级就两人获此殊荣),一学年后,由于成绩优秀,经本人申请,从机电工程学院转入土木工程学院工程管理专业学习。由于家庭贫困,我在学校省吃俭用,不敢乱花一分钱,还多次参加学校勤工俭学活动,更在繁重的学习之余,还做了一份家教,只为了能帮助我的父亲减轻负担。
爸爸是家里的顶梁柱,而我家又是一个不健全的家庭,我的爷爷是一个残疾人,而我的父亲因从小患有小儿麻痹症,落下了终身的残疾。我的妈妈长期患病,身患有类风湿、骨质增生腰椎盘突出、乳腺增生、子宫肌瘤等疾病,常年吃药,在这种情况下还得出去挣着一天20块钱不到的辛苦钱。我还有一个妹妹,在宁乡县实验中学读高二。父母都是农民,没有固定收入。我的爸爸身残志坚,没有伸手向社会和国家要一分钱,为了养家,为了挣取我和妹妹的学费与妈妈的医药费,爸爸自己学开车,并四处借钱买了辆货车拉货,但自从买了车以后频发事故,多次受伤住院,甚至于又一次差点被从车厢飞出来的飞轮打中致命点而丧命,也因第三方责任无故惹上官司等,使得家里的经济负担更加雪上加霜,家中已负债累累。
多次的事故并没有击垮这个五尺男儿,而他仍在为这个家,为社会的和谐努力奋斗着。可是这一次的事故却给我们这个不健全的家庭一个重重的创伤。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2010年8月,湖南省横市镇金棋村正在修建s209省道,属于省重点建设工程,这个村的这段路属于一标段,负责一标段的承包人为刘发祥,管理负责人为刘剑。至2011年6月,这段路主体已完成,只剩路的交接口没修好,管理员刘剑把交接口的工程任务交给我(没有签定书面合同与协议),让我爸爸叫些当地民工将交接口的路修好,民工已将五个交接口修好,当准备修第六个交接口时,正好修到横市镇云山敬老院门前,那天拖拉机师傅拖了两车卵石来准备当天将路接口衔接好(拖卵石师傅为邓勇顺),刚准备修路接口,敬老院负责人不同意,要求必须先砌好门墩才能衔接路口,那个门墩的修建因为钢材的事就被敬老院阻过好几次工(因钢材不符合规格),因为阻工的事就没能及时把路修好,卵石只好堆在车道上过夜,卵石只占到总车道的1/3不到,当时邓勇顺师傅将卵石堆好以后,做了警示标识在路旁(派出所有邓勇顺口供笔录)。
2011年8月16日当晚,晚上十点多,一名男子(伤者)在横市镇某饭店喝了六瓶啤酒吃完夜宵的情况下,用摩托车送女子(死者)回家,由于车速过快,且因其喝了酒没有看清警示标识,该女子身着超短裙,斜坐摩托一侧,因男子喝醉酒驾驶超速,行驶到敬老院门前时,恰好撞上卵石堆,将斜坐在摩托一侧的女孩从摩托上摔飞,女子送往医院做开颅手术时,由于伤势过重在医院死亡。当晚死者家属要求项目部负责人负责赔偿,但项目部的人不见人影,同时也叫我爸爸前往协商,但我爸爸认为修路接口并没有写合同,他只是一个打工的,无法代表项目部给出任何承诺,且他为项目部打工这么久,项目部也一分钱都没有结给他,我爸爸认为要他去协商没有理由,所以就没去。
横市镇派出所以我爸爸没去协商为理由,于9月6日晚将他骗去派出所写材料,当他走进派出所即被告知他犯了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派出所人员用手铐扣住,并立即送往宁乡看守所302监。
此事件按照法律的角度来说,派出所无权扣押我爸爸,更无权将我爸爸刑事拘留关押至看守所,理由如下:
一、 修建省道乃属于大工程大项目,出了交通事故应由项目总负责人负责,不应交接给一个卖苦力的民工承担。派出所与政府应该向项目负责人刘发祥协商处理此事。
二、且将我爸爸逮捕时没有下相关逮捕文件,为非法拘禁.
三、死者已满十八岁,属于成年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斜坐摩托一侧本身属于危险行为。
四、摩托车驾驶者无证驾驶,且为醉后驾驶速度超快,更应当承担醉后驾车的责任。且系发生人命,更应对此负责任
五、派出所应联系交通局寻找负责人,而不应将责任全部推到我爸爸头上。
六、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可在没有明确为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前提下,就以犯刑事罪将我爸爸羁押。而在非法拘禁15天后,已经判定是要负担民事责任,可相关部门怕将人放出,使得死者家属上告,为了息事宁人,就在9月21日下逮捕令将他正式逮捕,一直关押至今。就算他为负责人,也不能判定犯了刑事罪,而只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更何况他不是负责人。
七、死者家属从未说过要我爸爸承担赔偿责任,并出具书面说明,要求找项目部负责。
八、出了事之后,我妈妈代表我爸爸去找项目部结帐,项目部的人连面都不让见,一分钱帐都未给结,当时修路口时我爸爸请的的当地民工有几十号人,也一分钱工资都未拿到,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表示将在公路上设置路帐,要求结算工资。如果这样,将会严重影响当地治安。
现在死者家属索赔30.8万元作为赔偿。难道压着我爸爸在看守所等着他来出这笔钱?为何执法部门不找项目部的负责人赔偿?而将我的父亲关押在看守所?要关押一个残疾的农民工来抵罪?而关押了之后还得民事赔偿?民事罪用刑事拘留合适吗?而出五万也不能办理取保候审又是怎么回事呢?一大串的问题让我不解。
今年的中秋节是我的二十岁生日,我唯一的愿望就是我们全家团聚,可是在那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全家的心都被紧紧的揪着。在那个万家灯火齐相聚的日子里,看着别人一家团聚,其乐融融,我也只能偷偷抹眼泪,每次想到我那可怜的爸爸只能在牢房中为他的女儿祝福,我就泣不成声。
十一假将至,而我在学校不能做出任何决策,每天是我的亲人在为我父亲的事上下奔波,现在我们只想把爸爸先保出来,其他不说。可是从关押至今,我的叔爷爷与姑姑想尽了一切可以想的办法,一个弱势家庭无论如何也无法跟他们讲道理,仍然不能把人从看守所取保出来。前阵子听说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可是得交五万,而我家里连凑足三万都是问题,只能求助相关领导,希望能三万办理取保候审,可是我们最终还是失望了。而我前天晚上打电话给办理该案件的叔叔,叔叔说宁乡县已下相关文件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得知这种情况,我还满心欢喜的给家里打电话,逼迫家里无论如何也要凑足五万办理取保候审,本想昨天就可以收到父亲回家消息,可是晚上一打听,说县里又不批准交五万办理取保候审,希望再一次破灭。
此时的我已经由失望变成了绝望,飞来横祸使家里破财不说,还得使我可怜的父亲还要遭受无辜的牢狱之灾。祸不单行,不久前我的表妹在玩的时候将手摔断,如今还在医院住着等待做手术,我的爷爷奶奶已经60多岁了,又要为大儿子操心,又得为小孙女操心,白发苍苍的两位老人也憔悴了不知多少。我的母亲已经崩溃,前天还跟我说令我心碎的话:她要跟我爸爸离婚。一方面我要兼顾学业,又得继续维持家教,还要兼顾照应母亲,还得为我父亲的事操心。
我已经不知道怎么办了,我们这个家庭本就不健全,现在父亲被关押顶罪,家里完全没了经济来源。再这样下去,我和妹妹将会面临失学。
市长,您是我们老百姓的救命稻草,您是我们的父母官。求市长您明察秋毫,执法公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还我父亲一个公道,维护这个社会的和谐。
此致
敬礼
您的市民:戴娇
2011/9/30
2011/9/30
戴娇同学你好,关于你父亲涉嫌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宁乡县公安局横市派出所在办案过程中,是依法、依规、依程序合法办理的。致于取保一事,如果当事人与受害人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可以取保
,没有达成协议的依照法律规定是不可以取保。如有咨询的地方你可以电话致87883136与我们联系。
